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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净化,严防“灯下黑”

2014-06-09 20:46:24 来源:

  “中央纪委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5月1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的这条消息再次激起千层浪。有媒体报道说,中央纪委清理门户,对当前的反腐败工作有着标志性的意义。这表明中央纪委不光“老虎”、“苍蝇”一起打,而且也敢于解决内部“灯下黑”的问题。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必须先正己。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执纪理念,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重拳频出。(中国廉政网 6月9日)

  王岐山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四个不准”,这也是纪检监察干部不能逾越的“红线”。红线”仅仅是底线,要规范监督权的运行,还必须将其关进制度的笼子。

  作为特殊的干部,他们自身的自我监督更受群众关注,毕竟人难免有“私”心,有时候对自己的过错会忽视甚至被化无,这就对工作严格要求别人相违背,毕竟唯有“自身硬”才能敢“打铁”,不然谁相信你,毕竟信任不能代替自我监督,只有对自身的监督严格,执行纪律才会刚性。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监督权是一种公共权力,理应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督。随着反腐败的不断深入,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愈发受到关注。近来央纪委对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清理,初步建立了规范管理的工作制度,从制度上得到进一步规范,执纪监督权的行使亦得到有效制约。

  如何监督自己这是一个重要课题,尤其是“灯下黑”问题更引人关注,在执行时只有不回避、不掩饰自身存在的问题,加大自我监督力度,才能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同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总之,不管是打“老虎”还是拍“苍蝇”,纪检干部必须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坚守责任担当,常怀戒惧之心,加强自我净化,严防“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