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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城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出台

2023-04-08 09:14:06 来源:舟山日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昨天,市教育局召开新城义务教育招生新闻发布会。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即至2023年8月31日止满6周岁),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当年小学毕业生。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新城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总体稳定,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主要是户籍、房产要求)、招生类别、录取办法都保持不变。因为没有新建学校投用,今年学区划分也保持不变;新城区域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和具体要求也都不变。

2023年新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按“有户有房”“有户无房且祖辈有房”“有户其他”“市户有房”共四大类别顺序录取(“新城户籍”要求入学对象在2023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房产”要与新城户籍所在地址相同,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拥有且一直持有)。同类对象依次按户籍迁入现址时间先后、房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前段时间,市教育局已发布招生红色预警信息,新城区域的学校招生如有溢出将如何调剂?该负责人表示,如无法在学区学校入学的,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安排到有学位空间的其他学区学校。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原则上优先考虑同一教育集团内的学校,也可能根据房产地址跨集团安排,尽最大可能满足“就近”入学。同类情况,将依次按户籍迁入现址时间先后、房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在随迁子女新生量化积分入学的基础上,市教育局落实省民生实事项目要求,今年完善了新城民办学校在籍随迁子女转学政策。按“两为主”、分类实施原则,新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籍(除毕业班外)随迁子女,若本人取得新城户籍或其父母拥有新城房产的可申请转学,由所在学校负责登记,截止时间为4月30日。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按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无户有房的类别顺序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新生和插班生报名主要采用网上登记,时间为小学新生5月5日9:00-5月15日12:00,初中新生、插班生5月6日9:00-5月15日12:00,家长可通过手机端“浙里办”APP或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未能如期办理的,公办学校入学对象在5月30日或7月5日线上补报名,民办学校入学对象在5月30日线上补报名。新城区域的随迁子女量化积分入学申请须在4月6日至5月31日到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属街道的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据了解,首批录取名单将于7月底左右明确,学校会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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