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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八百里清江 水清景明人和悦_全球聚看点

2023-04-16 06:02:28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湖北恩施:八百里清江 水清景明人和悦

图①:建始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广润河污水直排、未实行雨污分流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资料图片)

图②:利川市检察院检察官(右二)与特邀检察官助理(左二)、人民监督员(左一)一同查看矿井污水沉淀池。

图③:近日,湖北省恩施州检察院检察长王宏(中)、巴东县检察院检察长何嵘(左)与巴东县水利局河湖长制工作股股长韦舜远(右)联合对长江(巴东段)开展巡河。

清江,古称夷水,因水色清澈而得名,有“八百里清江美如画”的盛誉。清江流域是湖北三大一级流域之一,也是湖北省主要生态功能区和重要水源涵养地。清江发源于湖北利川的齐岳山麓,汩汩清水途经7个县市,最终汇入长江。

2022年12月,利川市检察院发现在距离清江源头5公里左右的一段河道中,有大约2公里长的彩色带。该院及时调查取证,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牵头多部门召开碰头会,邀请来自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利川市分局的特邀检察官助理颜靖文提供专业技术解答。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河道中的有色污染已得到治理,水质恢复。该案是恩施州检察机关开展全流域综合治理的生动实践。近年来,恩施州两级检察院一直努力探索办案与修复、安全与发展、惩治犯罪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之间的普遍规律,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助力八百里清江水清景明人和悦。

理念“清渠”引出治理活水

“流域综合治理要实现五大转变,即由一般性治罪向全面治理转变、由表面治标向深层治本转变、由单纯治水向综合治理转变、由区域施治向流域联合治理转变、由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转变,最终实现‘安全清江’‘生态清江’‘文化清江’‘发展清江’的治理目标。”恩施州检察院党组在部署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时,向全州两级院干警发出号召。

今年3月27日,恩施州检察院印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清江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指导全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检察工作与强化清江流域综合治理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为清江流域综合治理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实施意见》共6个部分、21条内容,主要包括:围绕实现“安全清江”治理目标,着力守牢流域安全防线,维护清江流域水安全、水环境安全,保障清江流域粮食安全,守护清江流域社会安宁;围绕实现“生态清江”治理目标,着力筑牢流域生态屏障,推进清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和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围绕实现“文化清江”治理目标,着力延续流域文化命脉,强化清江流域文化遗产保护、乡风文明培育、法治文化教育;围绕实现“发展清江”治理目标,着力夯实流域发展根基,积极护航清江流域民生民利,服务企业发展,助力产业发展。

与此同时,恩施州两级检察院建立“专员制”落实《实施意见》,即州检察院确定一名总联络员,各基层院确定一名联络员,共同负责数据统计、信息报送、材料撰写等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听取专项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工作进展和突出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并将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考评。

从理念革新到出台机制,目前,恩施州检察机关流域综合治理框架已经显现雏形。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内部协作,强化外部协同,提升办案能力等方式,两级检察机关全力保障《实施意见》落实落地,为恩施“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供给”。

“小专项”确保整改实效

流域综合治理要实现五大转变,需要综合分析,靶向用力。

2022年7月,马某、贺某在宣恩县七姊妹山禁捕区、水源地炸鱼并食用。2022年9月,巴东县检察院发现曾某在沿渡河镇白岩村饮用水源地上方从事生猪养殖,并将养殖废弃物和废水直接排入天坑,导致水源地基本丧失人畜饮用功能。

恩施州地处山区,水源地较为分散,一旦某个水源地发生问题,就会给当地群众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恩施州检察院对近年来办理的多起涉及水源地案件进行了分析,于2022年9月启动饮用水源地保护“小专项”行动,全力守护群众饮水安全。

2022年10月,马某、贺某自愿认罪认罚,分别被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同年12月,在检察建议推动下,相关行政机关督促曾某进行整改,养殖场新建三级化粪池,对干粪棚进行了硬化,并配套建成粪污输送管网。整改后,白岩村饮用水源地水质恢复如初。

据了解,“小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咸丰县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水源地河道违建问题进行了整改;建始县检察院围绕水库一级保护区违法垂钓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恩施市检察院针对饮用水源地部分水厂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未设置水质净化消毒检验设施等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恩施州两级检察院共办理刑事、公益诉讼案件18件,有力保障了清江流域水安全。

2022年5月,颜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且未征得承包经营者同意的情况下,盗伐林木22株。今年1月,利川市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决颜某补种违法所得同价值的林木。2月23日,经利川市检察院与市法院联合监督,颜某在利川市检察院补植复绿基地种下雪松。

惩罚犯罪只是一方面,让恩施绿水青山常在是更重要的目标。为修复生态,恩施州两级检察院推动开展大量补植复绿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有4个检察机关补植复绿基地,共开展补植复绿50余次,检察力量参与守护“鄂西林海”成效初显。

沟通协作汇成治理“洪流”

今年2月,重庆市黔江区检察院向湖北省咸丰县检察院移交了一条线索:在毗邻黔江区小南海镇的咸丰县大路坝区工委谭家坪村,阿蓬江的支流段溪河河道沿线存在垃圾污染问题。随后,两地检察院启动联合调查,发现段溪河河道中已形成垃圾堆,而河道旁的山坡上,垃圾沿坡滚落,形成长约20米的“白色垃圾带”。垃圾污染了水体和土壤,滋生蚊虫,臭味扑鼻。

考虑到流域环境治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咸丰、黔江两地检察院决定联合召开公开听证会,开展诉前磋商。2月16日,咸丰县大路坝区工委、咸丰县水利局、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黔江区检察院、黔江区小南海镇政府代表及人民监督员参与的跨省联合公开听证会在咸丰县检察院召开。会后,大路坝区工委在10天内完成了垃圾清运,大路坝区工委和小南海镇两地政府以两地联合建立的“党建引领办公室”为抓手,积极开展沟通协作。

流域治理的整体性和地域管辖权的分割性之间的矛盾,一向是困扰流域治理的难题,该案打破地域壁垒,是开展流域综合治理的生动案例。此外,恩施州检察院与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联合签署《关于建立长江流域(三峡库区)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巴东县检察院、巫山县检察院会签《长江流域(巫峡段)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宣恩县、来凤县、湖南省龙山县三地检察院开展酉水河“蓝色梦”专项监督行动,互相移送案件线索30余件……跨区域协作治理机制形成了共护绿水青山的合力。

2022年,在全国检察机关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建始县检察院在一起违法占用林地建房案中,发现有184.34平方米土地处于监管“真空”。该处土地无法判定究竟是耕地、林地还是荒地,处于脱管状态。

建始县检察院通过举行公开听证、发出检察建议,促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两部门重启案件调查程序,重新认定案件事实。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案件未处理部分的土地应认定为林地。随后,县林业局对责任人谢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要求其补办林地征用审批手续。2022年11月30日,在建始县检察院推动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联合印发《联合联动执法工作制度》,建立案件初审、线索移交、联合办案、学习交流工作机制,实现信息线索互通互享,以共同打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等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实现流域综合治理,要坚持在省院统一指挥下强化协作,实行重要部署及时沟通、重点事项联合推进、重大疑难问题共商共理,共同提高流域综合治理质效。”恩施州检察院检察长王宏表示,恩施两级检察院将进一步增强助力清江流域综合治理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主动担当作为,为清江流域综合治理持续贡献力量。

恩施:960只中华蟾蜍回家了

近日,家住湖北省恩施市屯堡乡的陈某带着他之前捕获的960只中华蟾蜍,在办案检察官的见证下,顺着屯堡乡清江沿线30多公里分批次放生。

“2月份有几天一直下雨,正是蛙类繁殖的季节。听说有人专门收野生蛤蟆,价格还不低,我就戴着头灯、纱网和尼龙口袋出发了。”陈某口中的“野生蛤蟆”,学名中华蟾蜍,被收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别小瞧蟾蜍,除了有重要的药用和科研价值,它也是生态环境好坏的重要指示物种。案子要办好,更要保证它们健康回家。”恩施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罗奎提前介入陈某非法狩猎案时,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达成共识。

3月21日,该案移送审查逮捕时,罗奎已对案件情节和证据情况烂熟于心。他对陈某进行讯问,了解到陈某熟知当地野生动物习性,之前三次共捕捉1200余只中华蟾蜍,还从同村农户处收购了百余只,都以几元一斤的价格卖给制药贩子李某甲(另案处理),第四次捕捉了960只,在贩卖途中被当场抓获。“我自愿认罪认罚,以后再也不搞了。”听检察官讲解了中华蟾蜍在生态保护方面的重要价值后,陈某主动将非法所得全部上缴。

罗奎顺藤摸瓜,发出继续侦查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对向陈某出售蟾蜍的两名农户、明知陈某非法狩猎仍先后4次为其提供交通工具的李某乙三人进行调查取证。

“我们将在追究陈某等人刑事责任的同时,由公益诉讼部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监督不法行为人以放生中华蟾蜍幼苗、参与定期巡查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恩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易龙顺表示,该院将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引导全社会共护清江流域生态之宝。

建始:让船舶修造“绿”起来

江风徐徐,江水澄澈,一艘刚修造完成的船舶在清江流域建始景阳段码头下水并投入使用。很少有人知道,一年多以前,这艘船舶的修造曾被叫停。

2021年12月,湖北省建始县检察院接到一条线索,反映该县景阳镇一家造船厂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在清江岸边违法经营造船业务,给清江水域带来污染。检察官立即到实地走访,看到一艘船舶正在江边修造,施工工地紧邻清江,船舶直接在江岸和浅水区露天生产;生产设备摆放在河道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直接排入河流;沿岸仅用铁皮进行了围挡,未建设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施工用电直接从岸边一根电线杆引入,电线裸露在外,存在安全隐患。检察官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该造船厂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能够从事三级Ⅲ类钢质一般船舶的修造,但造船项目环评未经批准,也未组织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船舶要修造,清江也不能污染。建始县检察院迅速立案,并组织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县水利局和景阳镇政府进行诉前磋商,深度沟通问题,形成协作共治合力。

2022年8月,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先后三次同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相关负责人前往现场,帮助该造船厂办理环评相关手续,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协调解决企业在环评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并就该造船厂生产场地重新选址、搬迁进行评估,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今年2月25日,建始县检察院邀请湖北省人大代表、景阳镇大树垭村党支部书记黄彩森一起进行“回头看”,对造船厂污染问题整改效果进行评估。“目前,该厂已依法办理环评手续,重新选定合理区域进行生产,有专门厂房完成喷漆等工序,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间等设施,配备了专业污染防治设备。原生产场地设施也已拆除、搬迁,生态环境得以恢复。”办案检察官说。

利川:涉案企业成为植树“主角”

今年植树节这天,在湖北省利川市忠路镇合力村郁江岸边,谢某指导工人将400多棵樱花树苗搬下车。“我们是吃旅游这碗饭的,更有责任和义务守护这片绿水青山。只有保护好利川的环境,才能吸引更多人来观光,公司才能发展得更好。”这次植树活动的“主角”——涉案旅游公司负责人谢某对记者说。

2020年,谢某经营的旅游公司为修建游乐设施,在未办理农用地占用许可证的情况下占用耕地20余亩。2021年9月,该案移送湖北省利川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发现:涉案公司及谢某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谢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此外,谢某公司主营生态农业特色旅游,助力当地民宿经营和土特产销售,在精准扶贫时期带动百余户村民脱贫致富,发展前景很好。

2022年4月10日,谢某公司主动申请开展企业合规建设。经报恩施州检察院同意,利川市检察院将该案纳入企业合规办案程序,适用合规考察模式。考察期间,办案检察官和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成员多次前往涉案地点走访,与村干部、村民及谢某沟通交流,监督谢某公司按照合规计划完成整改。通过整改,谢某公司拆除了违规占地建筑,自愿签署异地补植复绿协议书,承诺按照占一补一原则修复生态环境,并与相关行政机关达成分期缴纳行政罚款的协议,建立起较完善的合规管理制度、法律风险预警及应对机制。

该案补植复绿地点选在了利川市忠路镇合力村的郁江沿岸,郁江是乌江下游右岸最大的一级支流。今年3月12日至15日,谢某及公司员工、利川市检察院驻合力村工作队队员和部分村民一起铲土挖坑、扶树填土、夯苗浇水,有序完成植树工作。栽下的400多棵樱花树错落有致,江岸一派生机勃勃。

合规考察期满,经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看台账、现场询问等环节,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认为涉案企业已达到合规预期,同意通过验收。后经公开听证评议,检察机关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巴东:守好长江入鄂第一关

“之前在长江沿岸防护堤构件空隙种植农作物的情况已经杜绝,水环境焕然一新。”近日,在长江(巴东段)巡河船上,湖北省巴东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向来此进行公益诉讼“回头看”的恩施州检察院检察长王宏介绍。

巴东县是长江入鄂第一县,长江巴东段有38公里岸线,流域面积9.9万平方公里。千百年来,巴东人民逐水而居、沿江而栖。三峡工程建成后,长江冬季和夏季蓄水水位有30米高的落差,岸边30米高落差区域被称为“消落带”,建有防护堤。

2022年4月底,巴东县检察院在“河湖长+检察长”常态化巡河中,发现长江巴东段两岸防护堤上种植了不少农作物,不仅危害岸线堤防安全,种植农作物使用的农药、化肥也会污染长江水环境。此外,防护堤堤高坡陡,村民进行种植作业还存在安全隐患。

巴东县检察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将线索同步移送至河湖长制办公室。河湖长制办公室第一时间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因地制宜印发《巴东县河流水库管护工作制度》。相关部门通过沿江设置告示栏、发布《致居民的一封信》、组织江边居民召开屋场院子会等方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发动群众配合清理违规种植的农作物。同时,巴东县总河长、县长洪家进还签发《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的命令》,进一步要求加强水域岸线监管。

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高效运行下,巴东境内水安全、水环境安全都得到了强有力的保障,长江和清江水质连续三年保持Ⅱ类水质,流域生态安全屏障得以全面巩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如今,巴东县域内的长江沿岸生态绿道、沿江休憩带、健身长廊已成为网红打卡点,巴东人民对打造长江岸边“最美县城”的事业信心满满。

文稿统筹:本报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万莞榕 杨奇 谭支差 胡永超 孙悦 李慧惠 焦雯雯 周晓为 陈小玲 牟丹 牟莉 谭娅 卢屿祺 王丽 魏雪娇 陶玲 滕欣 郑昕 张栋(戴小巍 万莞榕 杨奇 谭支差 胡永超 孙悦 李慧惠 焦雯雯 周晓为 陈小玲 牟丹 牟莉 谭娅 卢屿祺 王丽 魏雪娇 陶玲 滕欣 郑昕 张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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