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消息!惠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大调整!
2023-05-30 00:20:31 来源:东江时报
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修订《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
并发布实施,明确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资料图片)
职工的提取条件、程序、材料,
提取时间、频次和额度,
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
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规范提取条件
13种情形可申请提取
《操作规范》中8种一般性的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自住住房的;
3、偿还自住住房购房贷款本息的;
4、无房租房自住的;
5、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6、纳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因本人、配偶或夫妻双方直系血亲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其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监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会议决议可以提取的情形。
5种可一次性提取并注销账户:
1、已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封存半年无重新续缴住房公积金的;
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购房提取年限放宽
租房提取频率增大
为了方便市民办理,《操作规范》还进一步明确了提取时间、频次和额度。此前,我市购房提取的年限为一年内,不少人因不了解政策错过提取时间。对此。此次《操作规范》延长了提取时间,进一步保障了市民的权益。
根据规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应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每月可提取一次,也可累计提取。但全款购房的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分期付款的累计提取金额不能大于上述期限内已支付的房款,按揭贷款购房的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购买再交易住房(含法院拍卖房)在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每月可提取一次,可累计提取。
《操作规范》规定,无房租房自住的职工,每月可提取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五十,且每人每月不超过800元,两次提取间隔需满6个月,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过去,我市此类型提取的额度为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提取间隔为1年。
此外,《操作规范》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提取时间进行了明确。其规定,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应在相关批复签发之日起二年内提出申请,只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造价款。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在电梯安装竣工验收后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不超过本次增设电梯应分摊的费用金额,只可提取一次。
坚持房住不炒
限制婚姻、产权关系变动提取
近年来,我市毫不动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让人民住有所居。表现在公积金方面,“婚姻关系、产权关系变动”“异地购房”等都成了影响公积金提取的重要因素。
包括违规提取在内,《操作规范》明确了8种不可提取的类型,其中新增了上述相关类型的限制条件。
根据《操作规范》规定,包括
1、职工、配偶与夫妻双方直系血亲之间发生再交易住房买卖的;
2、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其他产权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3、同一人在12个月内多次(3次或以上)变更婚姻关系购房;
4、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买卖2次或以上的;
5、职工购买部分产权住房或2次以上购买同一产权住房的都将不予准许提取。
此外,在申请提取条件中,职工在婚前购买的自住住房,婚后配偶方需结婚满一年后才可以以购买自住住房情形申请。
严惩违规行为
违规套取公积金将停取停贷5年
虽然住房公积金归职工所有,但必须专款专用!过去,有部分心存异念的缴存职工和不法分子、非法中介机构相互勾结,企图用虚假材料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这些都将被严惩。
《操作规范》明确了9种违规提取行为,包括利用虚假的身份信息、婚姻信息、家庭成员和亲属关系证明等身份关系;利用虚假购房、借款合同、住房租赁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利用虚假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自住住房审批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等。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职工有违规提取情况属实的,公积金中心依据不同情节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还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操作规范》,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将限制其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违规提取成功的自全额退回违规提取资金之日起5年后解除限制、违规提取行为未遂的自违规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后解除限制。
同时,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逾期仍不退回的,将列为严重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