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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惩防污染环境罪,还需破解“罚金刑”难题
2014-03-10 12:45:40 来源:
2014年全国两会被网友称为“史上戴口罩参会人数最多”的一次两会,而在此之前,雾霾“大军”已横扫中国国土面积的十分之一。在治气防霾上,诸多代表纷纷出招献策,呼吁减少汽车尾气,重罚污染企业且上不封顶。(3月8日中新网)
环境具有公共属性,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形势面前,我们每个人都是受害者,所有人都别无选择地待在同一条船上。
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将原来规定的“其他危险废物”修改为“其他有害物质”,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将罪名由原来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这样不但扩大了污染物的范围,也降低了入罪门槛。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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