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家人补偿”让亲情无法承受贪腐之重
2014-03-19 08:49:00 来源:
1999年至2009年,李永真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贷款拨付、职务任免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14人所送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116万余元、美金2万元、港币1万元;采取虚假支付利息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款人民币40万元。2011年5月13日,资阳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永真有期徒刑十四年。(3月18日检察日报)
一位正厅级干部落马,随之而来的,是他应当受到的法律严肃的惩处,还有迟迟到来的悔过。在忏悔中,他明白了自己的罪责,也找到了自己贪腐开始的地方,让人感慨、愤慨、怒其所为的同时,也让人可惜、可悲、可叹。
从一名普通干部成长为正厅级高官,其路途并不是那么容易,甚至许多人一辈子都走不到那样的高度上去,因为这其中不仅包含了个人的能力,还有党和政府的培养,有群众和组织的信任等等,确实十分不易。
然而,这位干部在诱惑面前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忘记了自己是谁,倒在了物欲之中,这样类似的例子其实还有很多。据统计,仅十八大以来,就查处了近20名副部级以上官员,而且坚持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在反腐倡廉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
但是,将自身贪腐的原因归结为想要“给家人补偿”,却着实有些无厘头了,一方面,亲情所在的意义,绝不是为了让家人都过上奢靡浪费的生活,而是给人以心灵的寄托和安慰,只要安稳,哪怕是贫苦一点也无所谓,正如那句话所说“哪里有你,哪里便是家”。
另一方面,如果亲人知道是为了亲情才去贪腐,恐怕没有几个亲人会接受这么沉重的爱,同样的,说自己是为了亲情才去贪腐,也无非是推卸责任,想要用亲情来打动别人,给自己增加点印象分,其实是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根源。
所以,不要让亲情来承受这样的贪腐,即便要把亲情与贪腐扯上关系,请早一点,在还没有贪腐之前就考虑一下自己的亲人、朋友,考虑一下自己的决定会不会伤害到他们,会不会因为自己的一时贪念而走上一条不归路,让亲情受到创伤。
张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