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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雨露:违纪干部陆续被查震慑了谁?

2014-03-24 09:09:05 来源:

  违规给别人办理土地证,收受他人贿赂。日前,这名宿州市的国土资源所所长,因滥用职权及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追缴违法所得12万元。(据3月22日新华网)

  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一位国土资源所所长,居然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商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所谓无利不起早,有了相应的回扣,才使得这些官员利用手中职务之便违规操作,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通过数据证明,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各种利益已经贪腐之中最主要的一种方式。俗话说“有权就有钱”,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旦干部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便可利用职务之便,做着违法乱纪的事情,更重要是为走不正当关系的人做着违规操作的事,从而获取利益。

  “利用职务之便”谋私利是中国官员的普遍现象,小到公款吃喝,大到贪污受贿。目前落马的各级官员的犯罪事实,大多属于“利用职务之便”。实际上,“利用职务之便”犯罪,折射的是权力缺乏有效监督,传递的是监督和制约行之有效迫在眉睫。

  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不仅要廉洁自律,还要依法行政。如果收受好处费,可能涉嫌受贿罪;如果违规操作,可能涉嫌渎职犯罪。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的贪腐行径中,对待相关人员还必须以受贿罪和渎职罪一起论处。

  惩办贪污腐败,从重处罚腐败人员,确实能令人解一时之气,但更重要的是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以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损失,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这才是根本大计,思想才是行动的先导。

  在中央如此高压地反腐态势下,陆续地查处违纪干部的贪腐行为。各地各部门将这些案件的当事人以及案件发生的起因经过结果,甚至是相关部门惩处方式、惩处结果公诸于众,其目的就是给更多的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极大地震慑到更多的人,还社会一个风清气正。

  作者:甘雨露

关键词: 甘雨 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