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流量事件运营商应尽告知义务?新时代仍应遵法律精神
2015-11-05 09:49:44 来源:
随着各大运营商陆续对“偷“流量一事做出了回应,这次的事件看似已经尘埃落定,但真是这样吗,实则不然。对于运营商的回应,大部分用户还是抱有质疑,同时,由于以往运营商诸多“不良记录”,用户对运营商的信任度一再下滑,目前无疑是跌到了历史最低点,纵观全程,运营商的处理方式及处理速度显然都不尽如人意。
时过境迁,在如今4G网络普及的当下,中国的网络环境早已发生了巨大改变。当下,中国电信作为运营商是否有责任尽到提醒告知义务或主动与参与过这种套餐的用户终止这样的按时间计算手机上网费用的模式呢?
日前,有媒体就这个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 “按照契约自由、契约公开、契约严守的法律精神,运营商是有义务告知提醒用户的。在当时的3G网络环境下,按时间计算收费或许还是合适的,但从契约公平的角度来看,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进步,当时的环境已经发生改变。电信作为国有控股企业有义务做到收费的合理化,而不是仅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刘俊海解释,“中国电信有义务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最终保证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与此同时,刘俊海认为,中国电信有义务来主动终止这样的收费模式。“因为消费者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电信企业往往处于信息的优势地位,3G业务正逐渐被4G业务淘汰,这也是电信企业心知肚明的。”
事实上,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不仅仅对企业发展模式带来了冲击,对企业的契约精神和法律精神同样提出了挑战,能否在互联网时代依然坚守道德准则,遵循契约精神是考验一个企业是否成熟的重要条件。
平安WiFi负责人戎国强就曾在“平安WiFi合伙人”计划发布会上说过,“无论互联网+如何蓬勃发展,仍要遵守基本的商业准则和道德底线,任何的商业发展都应该是基于诚信的基础之上,互联网+的创新绝不是丧失商业道德,也绝不是偷盗模式。”WiFi拥有者将WiFi热点接入到平安WiFi后,“所有发生流量都按公开原则获利,未经加盟者许可,绝不擅自分享加盟者流量。”
时代在变,但法理与道德不会变,用户的需求在变,经济发展规律不会变,如果不能认清这个,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将处于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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