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您的位置:首页 >资讯频道 > 焦点资讯 > 正文

长城汽车发布公告称未与宝马签署成立合资公司法律文件

2017-10-14 07:26:42 来源:中新经纬客户端

10月13日电 13日晚间长城汽车发布公告称,长城汽车未与宝马签署任何关于在国内成立合资公司的法律文件,公司与宝马就MINI品牌汽车合作可行性仍在初步探讨和评估之中,双方是否开展正式合作尚有重大不确定性。

长城汽车在公告中表示,长城汽车董事会留意到新闻报导,提及下述内容:

1、长城汽车将要与Bayerische Motoren Werke Aktiengesellschaft(以下简称“宝马”)在国内成立合资公司,目前已经在寻找厂址。

2、长城汽车正与宝马接触,探讨成立合资公司一事及与宝马正在磋商将MINI品牌汽车在华制造业务外包给长城汽车的事宜。两家公司正在讨论将MINI品牌汽车从中国出口到其他市场的可能性。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未与宝马签署任何关于在国内成立合资公司的法律文件。

针对以上新闻报道,长城汽车澄清:

长城汽车还表明,与宝马关于MINI品牌汽车合作可行性探讨的基本情况如下:

双方于2016年4月18日签署了关于探讨和开发纯电动汽车和传统动力汽车可行性的保密协议。

1、

双方于2017年2月21日签署了关于对MINI品牌汽车合作的可行性进行探讨和评估的协议。

2、经双方沟通,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除上述协议外,长城汽车与宝马未签署其他任何有关协议。

公告称,境内外汽车生产企业之间就合作可行性进行探讨并评估是拟合作双方较为惯常的商业行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与宝马就MINI品牌汽车合作可行性仍在初步探讨和评估之中,双方是否开展正式合作尚有重大不确定性,不会对本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于2017年10月16日上午九时正恢复买卖

公告还表示,应公司之要求,H股股份于2017年10月12日上午九时正暂停于香港联交所买卖,以待刊发本公告。公司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H股股份。

关键词: 宝马 长城 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