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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2014-03-07 14:36:10 来源:

  王岐山:廉政建设责任不落实就是失职(新京报 2014年3月6日)

  古语云:“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勿以官小而不廉,勿以事小而不勤。廉洁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党员干部必须从自身立足,小事做起,努力全心全意的做服务群众的表率,做执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表率,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做政绩一流的表率。

  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到反对“四风”走好群众路线;从“老虎”“苍蝇”一起打,到党政、高校、国企巡视全覆盖,一年多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风政风为之一振,清风正气扑面而来,书写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厚重新篇。

  对于一个执政党来说,要“有所为”。如果不坚决防范和惩治腐败,任凭腐败现象蔓延,最终将导致经济衰退、政治动荡、文化颓废、社会混乱,导致党严重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因此我们要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夺取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胜利,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首先要坚定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正确认识形势,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基础和前提。对于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我们必须看到两个方面:一是成效比较明显,必须坚定信心。通过这些年来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党员违纪案件有所减少,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提高,要继续坚定反腐败必胜的信心。二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形势仍然严峻,必须坚定信心。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既要树立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又要坚定信心,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其次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夺取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胜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以优良作风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

  再次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反腐倡廉建设中。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反腐倡廉工作也要坚持以人为本,重视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坚决查处违纪案件。

  同时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要“有所不为”。“羡腐心态”的危害是极其巨大的:其渗透性强,即使社会地位卑微的从业人员,手中只要拥有哪怕微不足道的权力,一旦有机会、有可能,也会淋漓尽致地发挥羡腐“文化”的“功能”。因此我们要坚决对于腐败说不,强化了自律意识,做到“不看不比,严于律己”。

  今天我们反腐工作也要“两手抓”,制度和个人修养缺一不可,只有制度做好了“有所为”,干部做好“有所不为”,我们才能打赢反腐这场仗!

  何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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