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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淇县农信社频发冒名贷款 监管形同虚设

2014-06-06 17:02:14 来源:

  淇县农村信用联社西岗信用社原负责人张保军和张正堂,因多次发放冒名贷款,被当地法院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刑。仅仅半个月之后,西岗乡大李庄村王永胜也被冒名贷款95万元,同样也发生在西岗信用社。

  而这仅仅是发生在淇县农信社冒名贷款的冰山一角,其他乡镇农信社冒名贷款的情况陆续浮出水面,淇县农信社对于贷款的监管备受质疑,农信社的信用也大打折扣。

  所谓顶名、冒名贷款,是利用别人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历来就是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控制的重点之一,也是监管部门对农村信用社风险监管的重要关注点。

  内鬼冒名贷款为平账

  2007年10月3日,时任淇县农村信用联社西岗信用社副主任(主持工作)张保军伙同该社信贷员张正堂,在李某、冯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两人的身份证,以李某为借款人,冯某为保证人,订立了一份西岗信用社借款200万元的合同,违法贷款200万元,其中110万元支付淇县众发牛羊肉食品有限公司在本社的贷款利息,另处90万元用于支付本社的“存款贴水”。

  “冒名贷款”的目的就是,将西岗信用社的现金亏空填平,其余贷款转到张燕堂名下17万元,用于归还张正堂本人以前为淇县众发牛羊肉食品有限公司垫付的利息,转到李某名下90万元,用于西岗信用社的“存款贴水”。

  所谓的“存款贴水”,是在吸收存款时,在国家规定的存款利息外,再支付储户的一部分资金, 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

  李某、冯某毫不知情被冒名贷款,直到2009年冯某转业到地方,到银行贷款时发现在他名下有9000元的贷款还有200万元担保,报案后进而解开西岗信用社内鬼冒名贷款之事,涉及金额200.9万元。

  2013年10月17日,淇县人民法院判决张保军和张正堂,因多次发放冒名贷款,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各处罚金40000元。(淇县人民法院(2013)淇刑初字第110号刑事审判书)

  冒名贷款再现西岗信用社

  令人惊讶的是,就在张保军和张正堂判刑仅仅五天之后的2013年10月22日,西岗乡大李庄村王永胜到建设银行申请办理一笔贷款,将贷款手续材料准备齐全交给建设银行。10月24日到建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时,建设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王永胜,名下有不良记录,无法办理贷款手续。

  王永胜在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得知,有人在2008年10月31日用王永胜的身份证从西岗乡信用社贷款95万元,至今未偿还。

  随后,王永胜到西岗乡信用联社查证贷款手续是否真实,西岗乡信用联社工作人员告诉王永胜,该笔贷款由主任张正堂审批放出,经证实贷款手续中不是王永胜本人的签名,王永胜更没有领取贷款。

  让受害人王永胜无比愤怒的是,从发现被贷款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半年多,西岗信用社及其上级淇县农村信用联社(以下简称淇县农信社),至今都没有人出面解释,给个说法,更没有人出面解决此事。

  由于被冒名贷款,直接导致王永胜无法办理贷款手续,致使王永胜和别人的建筑合同无法正常签订;王永胜的妻子得知其在西岗乡信用联社名下有95万元的贷款,妻子非起诉王永胜离婚不可,此事件给王永胜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冒名贷款遍地开花

  据了解,王永胜的遭遇并非个案,淇县其他乡镇许多群众同样也莫名其妙地背上了贷款逾期的“黑锅”,上了银行黑名单。

  在淇县庙口乡的王海涛与冯某同样是转业军人,被冒名贷款的情况与冯某如出一辙。

  王海涛于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在北京市总参谋部老班干部局服役,期间没有回家做其它行业工作。

  转业后,于2010年通过个人按揭贷款购买住房,但当他把购买住房的有关合同及文本都办理好,给银行提供个人信息时,银行说其名下有不良信贷信息,无法办理按揭购买住房。

  随后,王海涛通过人民银行查询本人的征信记录,发现有一笔伍万元贷款,该笔贷款发生在2006年8月29日,别人用其个人信息在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庙口信用社,申请贷款伍万元(用途为:买车、到期日:2007年5月13日),这笔贷款现已形成呆账,此情况王海涛一无所知。

  王海涛就去找贷款发生机构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庙口信用社落实情况,该信用社有关人员当时承诺及时落实此笔贷款情况,并尽快处理。

  然而,从2010年到2013年近三年中,王海涛不断前去该信用社督促,也没有给个明确的答复。

  淇县农信社难辞其咎

  有知情人透漏,张保军和张正堂违法“冒名贷款”200万元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是被逼无奈之举,整个淇县信用社差不多都是这样搞的,何况这笔贷款还报淇县信用社最终审批的,如果处理重了,会搞的人人自危,淇县信用社最后出面“协调”才判处缓刑。

  本应起到惩罚和警示作用的法院判决,反而倍受质疑,最终却演变成推卸责任的借口。案件所展现的淇县农信社的胆大妄为、内部管理混乱、规章制度流于形式问题等诸多问题,依然没有根本解决。

  张保军和张正堂一案判决后,淇县农信社应该对发放的贷款,尤其是逾期贷款进行一次排查,但淇县农信社不知何故并未排查,而是等待被冒名贷款的受害人自己发现,王永胜、王海涛就是其中两个受害者,后面还有多少被冒名贷款者,谁也说不清,只有淇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自己最清楚。

  有专家指出,张保军和张正堂一案暴露出,淇县农信社管理水平落后,贷款“三查”不落实,审批不尽职或故意逃避授权授信控制,责任追究制度流于形式等问题。

  本网上述情况与淇县农信社杨文玉主任取得联系,杨主任称有事稍后回复,截止发稿发稿并没有回复。

  现在,新一轮的“拯救”淇县农信社的达标升级行动正在进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淇县农信社增资扩股、坏账冲减,对淇县农信社以前的失误“买单”,这使得淇县农信社充斥着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消费日报责任编辑:青松)

关键词: 淇县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