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西平:集聚区土地被指违规 国土局称现在合法别管以
2014-06-16 09:00:41 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河南频道讯)日前,本网接到驻马店西平县群众投诉,称西平县产业集聚区土地手续不合法,涉嫌违规占地。为探明真相,本网工作人员前往西平县走访调查。
投诉:村民称政府或涉嫌违规征地
据介绍,被指违规的土地位于西平县迎宾大道东段南侧,原本属于西平县产业集聚区翟庄居委会5组(大董庄)集体用地。
大董庄一村民透露,这片土地约90亩,原本是耕地,2012年被西平县政府以招商引资的名义征用。但是征地赔偿款要分期50年付清,每亩每年1100元。
在翟庄居委会,会计董全华证实了村民的说法。他拿出了一份由西平县人民政府和西平县产业集聚区翟庄居委会5组双方签订的《土地征用合同》,签署时间为2012年5月8日。合同上显示:为满足投资方河南某公司选址要求,确定征用翟庄居委会5组土地89.15亩。并采用一次性征用,分期支付的方式,从2012年3月7日至2062年3月6日,分期50年支付征地补偿款。
一位村民质疑说:“既然是征用,干嘛不一次性付款呢,这按年支付,跟租赁50年有啥区别?!不过是换了个说法,这明显违背中央严禁‘以租代征’的政策。”
“这几个企业2012年6月份开工建设的,据说当时土地性质都没有变更,还是耕地。绝对属于违规占地。”一位知情的村民指着路南几家企业说道。
调查:相关手续13年底获批 涉及土地被二次征收
为弄清这几家企业所占土地的真实性质,本网工作人员找到了西平县产业集聚区规划科陈科长。对于这一问题,陈科长解释说:“你说的这些土地,县里面早已经报批到省里,批文也已经下来了。说着,他拿出了一份《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平县2013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和一份新的《征地补偿协议书》。
这份编号为豫政土[2013]144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明确指出,同意西平县征收柏城接到办事处等4个办事处(乡)翟庄居民委员会等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27.9447公顷,以及其他土地共计33.7439公顷,作为该县2103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在后附的《征收土地明细表》中显示,征收翟庄居民委员的土地总面积为4.6250公顷,约合69.375亩。
只是,本网工作人员看到,这份文件的签批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对于另外一份2014年元月9日由西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和翟庄社区居民委员会重新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陈科长解释说:“因为翟庄居委会一小部分群众对原来按年支付的方式不太满意,所以又重新签订了一份补偿协议,并按照每亩3.7万元的价格,一次性付清补偿款。”
省政府征收土地的批文去年底才批复下来,可为何一些招商引资企业于2012年就已经开始施工进驻?是否存在以租代征,违规占地的情况?
陈科长一再表示:绝对不存在这种违规情况。他告诉本网工作人员,在2009年西平县规划产业集聚区时,就已经把涉及到的土地进行了性质变更,将其由耕地或农用地变更为了建设用地。这次报批只是为企业申请办理土地证用的。
当本网工作人员要求看一下涉及土地的变更手续时,陈科长称手续要到西平县国土局才能看到。
国土局:时任领导已退休查看困难 现已合法追问以前没意思
于是,本网工作人员赶往西平县国土局。当向办公室朱主任说明来意后,朱主任表示:这都是几年前的事情了,当时的经办领导都已经退休了,查起来很困难。并质问本网工作人员:“现在手续不是已经合法了吗,你们再追着以前的问题不放还有啥意思?!”
本网工作人员反驳说:“按照这种说法,有人持刀捅伤了人,逃跑一年后被抓,他是否也可以跟警方说‘他的伤早都已经痊愈了,你们还抓我干嘛’?!”
这种逻辑,着实有些荒唐可笑。
随后,朱主任以有急事为由,匆匆离开了办公室。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向领导汇报,并在5月5日之前给予正面回复。
但截至发稿前,本网尚未接到西平县国土的任何回应。同一片土地两次签订征用协议,其中存在着怎样的隐情?西平县产业集聚区土地是否存在违规占地现象?西平县政府是否存在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
本网将继续关注,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