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孟津县一重点工程违法建设 县领导为其“大开绿灯”
2014-08-27 09:27:04 来源:
本文来源:消费日报网
近日,有群众反映称,河南洛阳市孟津县一在建名为“孟津县白鹤镇黄河水岸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工程在无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建设,造成当地村民对此严重不满,并称此举严重损害村民利益,不仅影响附近住宅采光,而且工地噪音已经扰乱该村附近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孟津县白鹤镇黄河水岸城中村改造项目工地现场
“书记工程”竟违法建设
“孟津县白鹤镇黄河水岸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白鹤镇鹤西村,据中共孟津县委门户网站“中国孟津网”5月26日介绍,该项目是孟津县白鹤镇书记工程,由洛阳鑫润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概算投资4.6亿元,占地面积99亩,分两期实施,预定建设周期为3年,一期工程建设3.5万平方米安置房,二期工程配建6.5万平方米商住房,建成后可安置群众400余户。目前,项目已完成投资7000万元,四栋安置房中1号楼、15号楼两栋主体已于5月25日封顶,另外两栋已出地面一层。
但据白鹤镇鹤西村村民介绍,该项目所占的地是以租代征的形式使用的,每年按农作物市场行情价折算后给村民租金,所占的耕地涉及该村村民40余户。
8月21日,本网来到孟津县白鹤镇人民政府对此事予以求证,经党政办公室联系,一位自称是“村镇办”姓孙的同志表示在负责“白鹤镇黄河水岸城中村改造项目”。
孙姓同志表示:“目前项目所占地的手续正在办理中,这两天正在跑挂牌出让的事情,现在是边办手续边建设,占地所牵涉到鹤西村的村民一共有44户”。
该项目无国有土地使用手续建设一事也得到了孟津县国土资源局的证实,该局一位姓王的副局长向本网电话中介绍:“这个项目的土地目前确实没有进行挂牌出让,还是集体土地性质,因为是城中村改造,白鹤镇上报的是全部盖的是安置房,所以不用进行出让,如果他们进行商品房销售的话,那么我们肯定会对他进行处罚和补缴土地出让金”。
在孟津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负责执法的畅队长对此解释到:“这个项目没有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由于这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是县里的重点工程,县有关会议纪要求是边办手续边建设,所以我们也没有对它进行处罚”。
然而,本网却了解到,在8月19日,孟津县“遏制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遏制办)”对该项目下达了《整改通知》。通知内容如下:“白鹤镇政府:县遏制办在巡查中发现,你辖区内白鹤大道西段鹤西村黄河水岸小区,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建设,在6月16日已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但至今仍在建设,望你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责令其停止一切违法建设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并督促其抓紧完善手续”。
自此,可以证明,声称是“书记工程”的“孟津县白鹤镇黄河水岸城中村改造项目”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违法建设项目。
县领导关注进展并“大开绿灯”
然而,此违法工程为何屡次置孟津县“遏制办”的要求于不顾,依然我行我素,如此视法律为儿戏的原因是什么呢?
本网查阅“孟津县人民政府网’获悉,一条名为《孟津县领导到白鹤镇调研并现场办公》的消息显示:“8月3日上午,孟津县领导张书卿、牛中原、李玉瑞,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吴良到白鹤镇调研渡口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暨黄河水岸城中村改造项目进展情况,并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的实际困难。
县长张书卿一行实地考察了项目施工现场,查看了项目规划图。随后召开现场办公会,白鹤镇及项目方汇报了建设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与会各单位针对提出的问题一一答复,并结合本单位职能,提出了建议和要求,与会县领导也谈了意见和看法(原文如下)”。
由此可见,该县领导明知“黄河水岸城中村改造项目”无手续违法建设,不是要求该项目停工整改,反而为其解决“实际困难”,对违法项目“大开绿灯”,并督促项目进展,难道为了追求政绩和经济效益就能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吗?
该县的会议纪要和现场办公会公然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这是否又是一起“权大于法”的具体表现?
对于此事,本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