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广厦房产遭打砸抢 法治社会岂容暴力横行?
2014-12-21 16:54:56 来源:
2014年12月15日上午,李振州与李振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二十来名强行进入广厦公司财务部,控制财务人员,将公司的财务资料及财务人员的私人物品强行抢走,并强行打开保险柜掠走重要资料及现金。当日下午二人又对广厦公司另一间办公室的门砸开强行掠夺,广厦公司人员现场予以制止,但李振州、李振江当场指挥所带人员对广厦公司员工进行殴打,导致数名员工受伤,室内电脑、摄像机、照相机、装有大量现金和卡物的个人手提包等遭抢劫,大量物品遭到破坏。
细细看来,这件事情的来由颇为简单。本是一对和平小夫妻,然而丈夫因为公司经营不善,所以把这个大累赘丢给了妻子,并缔交了离婚协议。令这位丈夫始料未及的是,在其前妻的经营之下,公司发展蒸蒸日上,面貌今非昔比。这位丈夫对妻子的成功甚是眼红,由此就开始上演了其前夫率领一众分子打砸抢前妻公司的所谓“家务事”。
显而易见,这件事情已经构成了对于他人身体、财产的双重侵害,希望公安部门负起维护地方治安的职责,不让这类事情能够一而再再而三发生。
这件事情的事实已经昭昭如日,其背后的嫉妒心理也不难推出。李镇州与毋尚梅早已离婚,其夫妻关系早已不复存在,他们口口声声所言的内部夫妻关系、家事从何而来?再则,在当初的离婚协议以及公司董事会上,广厦公司全权归毋尚梅负责,而他眼红公司蒸蒸日上,效益提升,所以才后悔、眼红,进而采取打砸抢暴力手段,其目的也十分显明,自然是不甘心失去曾经无奈吐出的这块肥肉,才想用暴力胁迫手段,来威胁其妻放弃对于广厦房产的所有权。
在法制社会的现实语境当中,像李振州等一众人等对于他人生命、财产的侵害当然是为法律所难容,应当是法律所严惩的对象;在市场经济的经济条件下,这种行为是对于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和扰乱,同时也有悖市场经济的法治原则。希望有关部门对于这种行为,必须严查,绝不允许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来源:大公网河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