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还需“昂首向前”
2014-11-01 10:28:00 来源:
2014已经过去大半,岁末又将很快来到,这一年中央的对贪污腐败的整治从未松懈,新一届领导班子对反腐工作不再是新官上任三把火,不再是“运动式”的一阵风,更不只是“杀鸡儆猴”的做做样子,而是真正的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绝不姑息。中央在整治贪污腐败的同时,正在努力构建防止贪污腐败的机制,做到标本兼治,从颁布“八项规定”、反四风开始,又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等一系列规定,这标志着以权谋私、以公养私的奢侈腐败之风已如无源的水,终将无立足之地。
高官落马,必然会使政府公信力有所下降,但党政机关不能因此而不去自查,姑息党内个别害群之马。只有做到公正廉洁,真心为群众服务,为人民办实事,才能提升政府公信力,得到人民拥戴。
这一年,是党内自查、纯洁队伍重要的一年,其打击违纪违法高官的力度前所未有。在以往的年末,各大酒店、各个私人会所公款吃喝的现象屡禁不止,官员拿着纳税人的钱享奢侈、贪浮华的风气普遍存在。自中央颁布“八项规定”、“六项禁止”等一系列规定后,公务接待费用少了,投入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也得到了大大提高。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要做到戒私心、扼贪念,务必要保持公道正义,牢记党的宗旨,谨记中央精神,解民之所难,系民之所请,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反贪腐,清除党内腐败分子,纯洁党政队伍,并不是一朝一夕之事。
(文/党居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