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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工作要做到“防范于未然”

2014-11-28 10:57:55 来源:

  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彰显了“打老虎”的决心和魄力。反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同时,《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条例办法深入推行实施,对公款消费、公车使用,甚至办公用房面积,都有了更为严格的规定,明确了标准。

  若中央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惩治“苍蝇”、“老虎”将对领导干部起到一定警示作用,要杜绝“苍蝇”变成“老虎”的机会,乃至遏制“苍蝇”的产生,还要注重反腐机制建设,领导干部树立“规矩意识”,做到防微杜渐,有效预防腐败滋生。

  2013年末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出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使领导干部“不能腐”;还要坚持有腐必惩,使领导干部“不敢腐”。

  坚持“抓早抓小”,对领导干部身上暴露出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加强警示教育。

  事实上,“抓早抓小”的相关措施在过去一年已有所体现。中共已经推出一系列详细措施规范党政机关和官员行为,从八项规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遏制各种节日腐败的规定,从加强巡视工作、规范公务用车和接待标准,到整治会所中的腐败和党员干部丧葬新规,用制度构筑起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框架。

  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权力清单制度、不动产登记等,这些都是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反腐效果将在今后逐步显现。让官员从“不敢腐”、“不能腐”、“不会腐”到“不愿腐”。

  “抓早抓小”的反腐机制不仅体现了中共反腐败的决心,更体现了中共对领导干部的爱惜,有助于将国家及个人损失降到最低。(文/党居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