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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带头恪守“清正廉洁”
2015-07-31 19:10:00 来源:
近日,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到莱芜市,就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调研。(7月31日中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党的十八大鲜明地提出,要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府,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因此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更好地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龙头”作用,要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各级各部门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把公开透明作为“阳光工程”的基础,最大限度地把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情况向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公开,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里的粮食大丰收。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改进作风,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培育廉政价值理念,使廉洁自律成为思维习惯和价值取向,转化为拒腐防变的能力,真正实现从“不敢腐”到“不能腐”再到“不想腐”的转变。
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恪守清正廉洁的为政本色,正确对待权力、名利、人情,树立正确家庭观,做到有所畏、有所止,心静如水,志如坚钢。要带头营造良好从政环境,从自己做起,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涵养高尚道德情操,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守廉洁自律底线;要敢于抵制各种歪风邪气,敢于批评教育,绝不能习以为常,听之任之。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规定。要带头公道正派选用干部,坚持党的干部路线,真正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文/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