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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鸣“反腐”警钟,严惩腐败毒瘤

2015-08-05 19:46:58 来源:

 

  今年上半年,安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889件1190人,职务犯罪有罪判决率达100%,通过办案挽回国家经济损失8464万余元。会议透露,今年下半年,安徽检察机关将突出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特别是“小官大贪”职务犯罪案件等5类案件。(8月5日人民网)

  笔者认为腐败是社会毒瘤,是严重脱离群众的现象。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人们无利而不往,少数党员干部的放任自流,疯狂地聚敛钱财,把钱财看得比性命还宝贵,为了钱什么事情都敢干,以至于沦为金钱的奴隶,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流失。

  腐败这种“作风病”没长眼睛,不会只传染高官。任何的贪污腐败除了官员自身党性修养不够、信念不足之外,大多还是权力惹的祸。有道是:“官不在大有权则灵,权不在大聚财就成。”权力过大过强过于集中导致了“决策一言堂、用权一句话、花钱一支笔”的诟病,名义上的“集体决策、集体负责”实际上往往被“一人决策、无人负责”所取代,高“含金量”的权力在握造就了高频率的底线失守。此外,权力不能规范运行也使贪腐搭上了“顺风车”,不见光的权利运行机制为各种权力寻租提供了便利,各种暗箱操作时有发生。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大小腐败”给我们更多的应该是警示和反思。罗马之城不是一天建起,但只要开了工,终究还是会建成的。“小苍蝇”到“大老虎”也不是一日养成,但反腐肃贪不是“养猪”,不能等着长肥了再“下刀子”。因为苍蝇长成老虎所吸收的营养,可是实实在在地民脂民膏啊。总而言之,把反腐肃贪战线前移、下移,将“小苍蝇”灭于初始阶段,让“大老虎养成记”不再继续,这才是公众期待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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