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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查明“裸官”点赞

2015-08-05 20:20:50 来源:

 

  日前,根据省委统一部署,深圳市委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相关要求,公布了巡视整改情况。据悉,今年上半年,深圳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43件,立案396件398人。此外,深圳查明“裸官”212人,对需要进行岗位调整的44名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8月3日人民网)

  “裸官”是“裸体做官”的简称,指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裸官”因为妻子儿女都在国外,自己孤单一人,因此可以肆无忌惮,四处吃“野食”,能贪则贪,能捞则捞。就算“贪食”行迹暴露,他们也可以随时“飞走”,根本不用考虑自己“飞”走之后的影响,就算外逃不成功,一人“受过”,也可保得家人安全富足。国家因此将监管“裸官”作为国家预防腐败的工作重点。

  “裸官”现象,不仅反应出了他们做官的目的不是和人民患难,帮人民谋福利,而是将做官作为敛财的途径,还反应出了他们对国家的不忠诚。反腐倡廉中,“裸官”行迹不得不高度提防。

  深圳抓“裸官”排查及任职岗位调整工作值得赞赏和学习。但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还不得不完善监管制度,不给贪官们可乘之机。完善监管制度,一是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让官员们接受社会的监督,大大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减少权力灰色操作空间;二是要分散官员权力。个别官员身上权力过于集中、权力太大而人人惧怕,给贪官为所欲为创造了条件;三是要加强上级监管。领导或主管部门杜绝睁只眼闭只眼,不给贪官们“可持续”钻空之机;四是要健全官员个人述职述廉,让官员财产裸露起来,在“阳光法案”的震慑和防范下,让官员不敢聚敛大量财富。反腐倡廉,严查“裸官”值得点赞,但根治““裸官”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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