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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提拔要靠实绩来说话

2015-09-02 09:45:42 来源:

 

  8年时间,8个岗位,横跨两省5地,且多个岗位任职不满一年,一名副科级乡镇干部就变身为正处级团市委书记,还戴上了省政协委员的光环。因涉嫌违纪,江西省政协日前作出决定,撤销原鹰潭团市委书记徐楷江西省政协委员资格。经调查核实,徐楷涉嫌年龄造假、入团志愿书造假、违规任用等问题。( 凤凰网)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的,该条例于2002年7月9日颁布实施,共计十三章七十四条。2013年12月30日,中共修订“领导干部选任条例”,从严把握破格提拔。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为好干部标准,要求坚持群众公认原则,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选拔、任用干部应该严格按照这样的标准执行。

  干部是不是合格?干部是不是可以提拔?干部是不是立即提拔?这一系列问题都应该按照干部的实际情况来判断。“8年时间,8个岗位,横跨两省5地,且多个岗位任职不满一年,一名副科级乡镇干部就变身为正处级团市委书记,还戴上了省政协委员的光环。”这样的经历,大家听听都会觉得其中有“猫腻”,还不要说是决定这些事情的领导、经办这些事情的工作人员难道不知道这是肯定不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吗?

  徐楷涉嫌年龄造假、入团志愿书造假。是这些造假的证据让他一步一步当上正处级团市委书记的吗?如果相关部门在选拔、任用的时候不是仅仅靠翻查档案来判断其是否够资格,而是翻查档案和实地走访想结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吗?如果相关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的时候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只是按照职务要求,结合被选拔干部自身素质、实际工作经历做出决定,那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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