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官员包养情妇应当作为一条不得逾越的“红线”
2015-10-14 11:39:22 来源:
四川威远县政府新闻办通报称,针对网上举报“内江市威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吴某包养情妇”一事,经初步核查,被举报人系威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吴立祥。已暂停其经侦大队大队长职务,纪委已立案调查。(《新华网》)
包养情妇不仅伤害婚姻家庭,败坏社会风气,情节严重还构成重婚罪。这种丑恶现象为何在贪官群体中十分普遍?一些人为何对此见怪不怪?内在原因是贪官群体道德品质滑坡,违背对婚姻和家庭的忠诚,受纵欲享乐等腐朽思想的影响。
从诸多贪腐案件来看,官员包养情妇为害甚多。其一,包养情妇花费不少,成为官员贪污受贿的动因;其二,许多情妇参与违法犯罪,如共同受贿,成为权力的“掮客”;其三,滋生权色交易、性贿赂等违法或丑恶现象。此外,官员包养情妇还破坏婚姻家庭,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党委政府和干部队伍形象。
在实际生活中,对官员包养情妇的监督不算严格。一方面,对监督处罚而言,调查取证比较困难,当事人可以否认或狡辩;另一方面,社会对婚外情日趋包容,监管部门容易“睁只眼闭只眼”。所以,包养情妇往往成为“拔出萝卜带出泥”的问题,很少单独由此被查处。
对官员道德失范行为的监督,依靠自律或空有规定还不够,还要有便于操作执行的惩戒措施。严禁官员包养情妇,应当作为一条不得逾越的“红线”,官员一经查实有问题就应引咎辞职或予以免职。(文/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