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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要“严”字贯始终

2015-10-21 10:18:43 来源:

 

  渎职、监管不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工作失职、违反工作规定……今天上午,北京市纪委通报了12起“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典型案件,17名涉案人被给予相应处分。(10月16日《人民网》)

  习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一个“严”字贯彻始终,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面背,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成败,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

  据了解,自今年5月开始,北京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16个区县已查找问题3000余条,其中“为官不为”问题约占90%以上。在通报的12起案件中,2人因玩忽职守被处分;3人因渎职被处分;2人因监管不力被处分;6人因违反工作规定被处分;1人因滥用职权被处分;另有2人因利用职务便利,受贿及骗取国家优抚资金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占位不为、为官不为,这本身就是不正之风。而为官乱为是指在其位“乱”谋其政,根本谈不上“法”和“依法”,是一种明显的渎职行为,不仅导致国家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还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更大的破坏性。

  北京市纪委的通报行为正符合十八大后新一届中央厉行“八项规定”的要求。对认识把握引领新常态,改进工作作风,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又一有力的推进。

  刘云山说,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要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觉,增强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增强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所以一定要以“严”字当头,解决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为官必为的问题。(文/安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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