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纪委如何拔除自身“毒瘤”
2015-10-21 10:47:42 来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曾先后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要解决“谁来监督纪委”问题、三次全会上提出要解决好“灯下黑”问题、五次全会上要求纪检机关“清理好门户”。与此同时,中纪委也做出系列动作“清理门户”,破除“灯下黑”。(10月15日 新华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纪委已进行了两轮机构改革。其中一项,就是为解决自身腐败问题,在2014年4月增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随后,多地纪检部门跟进增设了类似内设机构。同时,纪检机关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率先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清卡”活动,带头对纪检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截至目前,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中央纪委机关查处处置14人。不回避,不掩饰,不留情面,这种真诚与坦荡的做法,为纪检部门加分不少,也提振了公众对中央反腐的信心。
在公众视野中,“灯下黑”是纪检监察机关一个比较常见却难以根除的体制毒瘤。诚然,如果缉毒的贩毒、管钱的敛财、反腐的贪腐……长此以往,必将瓦解基础秩序,击溃公众的正义期待。而中纪委明确提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带头正风肃纪,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解决自身“毒瘤”问题。这表明中纪委已经清醒地认识到系统内部存在的“灯下黑”问题,并下决心严加治理。
在反腐力度不减、反腐任务日重的现实中,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和作为,相当程度上决定着反腐的成败。因此,纪检监察部门既需要自我加压,主动严格要求自己,也需要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被称为“对纪检监察干部最根本、最重要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既有风险,更有干扰,还包括明明暗暗的诱惑,这就需要纪检监察部门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不为任何诱惑所动。
“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此言可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座右铭。通过不断的制度创新,拔除自身“毒瘤”,进一步塑造纪检机关自身的公廉形象,何愁反腐没有胜算?(文/米兹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