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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去拆拆“干部的违法建筑”

2015-10-21 11:00:01 来源:

 

  督查组奔赴钦堂村明察暗访发现,被举报的吴康孟,系建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钦堂村党委书记,其占地8000余平方米的豪华别墅及私家花园,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确系违建。

  类似的事在别的地方也曾发生过,一些村干部明目张胆地在管辖的地盘上违建豪宅,折射出共性问题。《土地管理法》有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的土地归谁?归集体土地所有,很多时候被村委会卖掉的土地就是这部分土地。作为主要的违建执法单位,城管部门对于任何一栋违建作出的处理措施,都必然有符合法理的正当理由。

  如有隐瞒不报的情况,将采取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方式予以效能告诫,必要时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部门对其诫勉谈话。然而,原则上说村委会是没有权利处理这些土地的,需要得到农民的同意,而且还应该给予农民一定的补偿,但是农民是不可能知道这些的。

  某些村干部起了一点反作用,特别是坏作用,他们牵线搭桥,任违建在眼皮底下“长大”,甚至带头违建,成为违建这个舞台上的主要“角色”之一。村干部违法违纪的现象时有发生,且呈上升趋势,有的情节甚为恶劣。违建是根高压线,不能碰,碰不得。对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完成自拆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党员干部,由纪检(监察)部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告诫并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文/倪欣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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