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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种意识”,争做“四有”纪检干部

2015-10-21 11:07:16 来源:

 

  近期,王岐山书记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俗话说的好:“打铁必须自身硬”。 若纪检监察队伍中的少数人一边高调反腐,一边暗度陈仓,不仅会损害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还会损及反腐公信力、消解公众信心。因此,每一名纪检干部只有坚持“四种意识”,争做“四有”纪检干部,才能建构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政治生态底线。

  一是坚持政治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作为党的干部,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工作,都要经得起风浪考验, 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党员干部严守自觉纪律讲规矩,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和组织观念,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中央权威,与县委、政府一个步调、一种声音。同时,要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作为修身之本、为政之道,融入党性修养全过程,贯穿于工作实践各方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坚持宗旨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民不忘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把自身的荣辱与群众结合在一起,为群众说话,为群众担当,倾听群众呼声,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倾听群众的呼声,把一件一件的好事做实,一件一件的实事办好,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是坚持责任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责不懈怠。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各派出机构一律不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项目竣工验收和职能部门业务范围内组织的各类监督检查,主要负责人一律不得分管本职工作以外的其它业务,着力解决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实到位。纪检监察干部要认清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从严自我约束,带头执行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坚守责任担当。

  四是坚持廉洁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戒不妄为。增强底线意识,始终保持一颗明白心、敬畏心、戒备心、律己心,真正做到“为民、务实、廉洁”。要做到慎言笃行,就是要对组织原则和党纪国法心存敬畏,防微杜渐。严把干部“入口关”,坚持反腐“无特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树立干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纪检干部要心存敬畏,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组织纪律和各项工作纪律。在日常工作中自我约束,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文/素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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