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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拍脑袋决策”还要强化终身追责

2015-10-28 11:01:26 来源:

 

  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化和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运用、组织领导和审计实施等内容。有媒体评论认为,《细则》的出台标志着经济责任审计法律规范体系已基本构建完成。多位专家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细则》的出台可以使领导干部在作出经济决策时更加谨慎,避免“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用债务换政绩的现象,可以促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提高现代治理能力,提高经济工作领导能力。明确责任主体,避免“拍脑袋决策”

  社会管理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尤其是实施关系到群众利益的社会管理民生工程,更需要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考虑各种法律规定,整个工程都是一项依照科学发展规律,循序渐进推进的事情。工程实施,需要科学决策作为前置条件,任何不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决策,都是盲目和错误的,必将带来严重的损失。

  然而,一些地方的官员,特别是一把手官员,急功近利、近火攻心,一心想树立自己的形象,建设为自己歌功颂德的各项面子工程,以显示自己的魄力和能力,并希望借此向更高职位上位。

  这些领导干部,心中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行为上更忘记了自己是人民的公仆,他们工作上忘记了自己的职权是人民和党赋予的。他们没有将维护人民群众的最高利益应该是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是将权力用作树立自己的威信,实现自己的政治野心甚至是贪腐欲念,这些干部应该受到严厉的监督。

  十八大后,党中央要求党要管党,要求各级党组织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就是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监督党员干部的行为,让党员的先锋作用真正得到体现,让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得到党员的践行。

  加强对党员一把手的决策监督,须严格督查,发现违反民主决策,造成损失的,要坚决追责、坚决查处。只有约束一把手的决策行为,让维护人民利益的民生工程在科学思想指导下,正确实施,人民的利益才会最大限度得到维护,人民才会更加拥护党的领导。(文/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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