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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正”才能带领下属“行得正”

2015-10-30 08:38:51 来源:

 

  中央纪委日前对近期部分中央单位查处的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5起案件暴露出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责任缺失、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有的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仍然“喊在嘴上、浮在面上”,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敢抓、不真抓;有的党员干部党性不强,纪律意识淡薄,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缺少敬畏,甚至对中央一再亮明的纪律红线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新华网)

  下属犯错,领导担责,看似不公平,其中实有“大公平”。“两个责任”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肩负的职责担当,这不仅仅是要求领导干部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管好同志、带好队伍,更是对领导自身的一种要求和约束。一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就是这个部门的标杆,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这根标杆的正与歪,直接影响到这个部门所有的干部和职工的作风。因此我们在查处众多部门次要领导和普通干部犯错违纪案件的同时,更应该深挖这些部门的一把手是否在这些案件中起到了的“催化”作用。我们不能说次要领导和普通干部犯错肯定是主要领导的责任,但可以肯定一个遵纪守法、以身作则的领导,才能带领出一支站得端、行得正的队伍。

  “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一句口号,也不是某一层级某一部门的事,贯彻实施“从严治党”要求需要每一名共产党员、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有责任担当意识,不仅仅做到律己要严,还应做到律人也要严。只有做到意识在前、责任在肩,才能管好队伍,真正将手中的权力变成为国为民的“公器”。

  (文: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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