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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怎可只有集中而没有民主?

2015-10-30 08:58:48 来源: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党章明确规定,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10月26日 新华网新闻)

  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含义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实行民主集中制,一是要发挥民主的作为,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提高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要发挥集中的作用,综合全党意志,坚持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贵州省黔东南州原副州长、凯里市原市长洪金洲在自己的行政辖区内,任性妄为,大搞“家长制”,每次开会先定调子,排挤打压有与自己不同的观点的人,就是典型的只要集中而忽视民主,完全违背了民主集中的表现。类似于洪金州这样的案例层出不穷,除了权力思想在作祟,还有党内监管无力的原因。

  共产党员,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共产党员,以服务组织领导为原则。地方行政大权归属于行政长官,可以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合理安排日常工作,有效的统筹资源调配,积极应对突发事件,但是一个人的智慧和能力是有限的,其知识面不可能涉及所有方面,对某个事情做出的判断也不会永远正确。这就彰显出了民主的重要性,只有充分发挥所有工作人员的能动性和创造性,集合大家的智慧,才能全面、快速、正确地处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民主集中二者必须兼具,不可偏私。只有民主没有集中的政府就是一盘散沙,各种意见无法形成统一,相互掣肘,根本无法有效的开展工作;只有集中没有民主的政府就是“一言堂”,领导一个人的意见凌驾于其他人之上,一人独断,肆意妄为,甚至胡作非为,无法无天。只有将民主和集中有机的结合起来,政府才是一个高效、高能的政府,才能更好的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方针,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文∕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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