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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认识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的重要性

2015-10-30 09:21:59 来源:

 

  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已经成为急迫的要求。法治能力是指领导干部以法治思维为基础,运用法治方式认识、处理、决策相关事务的能力。(共产党员网 10月27日)

  法治,是现代文明的突出标志,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弛,则国乱国衰。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既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组织者,又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和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因此,培育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对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只有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才有可能得到平等执行,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彰显,法治信仰才能得以塑造。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现实中,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存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治国的法律意识与其所肩负的职能要求差距很大,特别是官僚主义作风下的长官意识、长官意志依然存在,这在现行体制下的每一个层级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警惕。一些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难以适应依法治国、治省、治市的要求,领导干部明确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任重道远。

  建设法治中国,我们的领导干部必须彻底摒弃过去的“人治思维”,切实做到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把权力严格控制在法律的轨道上,将决策过程严格约束在法治框架内;二是要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三是要按照“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改革方向,把资源权、财经权、人事权等核心公权力纳入法律制度框架,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四是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法贵于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公正执行,只有坚守法律底线、严格法律尺度,才能在公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

  (文/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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