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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才能大力开展反腐败 

2015-11-08 09:53:16 来源: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是硬任务和政治责任,党委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新华网》)

  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牢固树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的意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自律标准和要求,认真搞好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做到“四个亲自”,完善领导机制。党委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自觉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在年初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任务作出全面部署,下发安排意见等,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加大分值权重。

  二是做到“三同”,完善工作机制。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健全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解决重大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协调推动重点任务的体制机制。

  三是做到“两追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实行终身追究制、连带责任追究制。对发生腐败案件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事件的,不仅要查办当事人,还要上追一级责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上追多级责任。

  只有充分发挥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作用,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才能大力倡导反腐败,为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文/寻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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