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要常怀愧疚之心
2015-11-08 10:15:48 来源:
“两箱酒,价儿超过农民一年收入,茶叶几百元一斤,够贫困学生半年花!过去习惯了,现在觉得负罪……”
河南兰考县委常委班子日前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很多同志在自我批评中表达了愧疚感。对共产党人来说,必须认清自己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端正自己的政绩观、利益观、工作观,心中要有愧疚感。(江西日报)
所谓愧疚,就是觉得自己做的还不够,还有有待改进的地方。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就是要常怀愧疚之心,常常回过头来看看自己走过的路,想想自己所做过的事,检查自己对本职工作是不是全力以赴,有没有辜负了党和人民的重托。心怀愧疚,不仅能帮助党员干部正确的给自己定位,也是做好工作的动力源泉。
对人民要常怀愧疚之心。就是要经常检查自己履职尽责的情况。“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尽心尽责地为群众谋利益,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要时常想自己做的“还不够”, 切实把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全心全意为群众谋福利,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群众拥护,做到问心无愧。
党员干部应有的愧疚感,说到底就是对群众的感情问题。兰辉同志不顾病痛的折磨检查汛期安全生产,在检查工作过程中,不幸坠崖;杨善洲为了回报乡亲,22年植树造林,从不言苦。正是这种血浓于水的干群关系、干群深情,让他们把老百姓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急群众所急,忧群众所忧,想群众所想,盼群众所盼。
常怀愧疚之心,贵在坚持,要经常进行自我反省,做到一日三省,反省自己的思想,反省自己的言行,只有在经常上做文章,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当然,常怀愧疚之心并不是说让愧疚感永远延续下去,而是将其作为对自己的一种压力和动力。发现工作有疏漏、遇到百姓有困难,要心怀愧疚并将其作为做好工作的动力,确保自己对得起组织的培养、对得起群众的信任。党员干部不仅要懂得“为官不易”,更要做到“为官有为”。(文/寻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