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2015-11-08 10:21:26 来源: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腐败行为的产生离不开社会风气,社会风气的凝聚、形成来自于人民大众的共同价值观。这就如同气候变暖,花朵随之开放,土壤潮湿,苔藓就会自行蔓延。而社会风气,可以偏向于清风正气,也可以偏向于歪风邪气。
要在防治贪腐的层面上来实现为民的目标,领导干部和群众的“双管齐下”必不可少。
首先,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做到公道对人、公正处事、公权为民。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搞特权。要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制止和防范各种腐败现象发生,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在领导干部管好、做好的过程中,群众的支持也必不可少。可以说,反腐败斗争也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斗,在这个战斗打响之际,我们不仅要擦亮自己的武器,也要争取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群众路线”不会过时,它永远是我们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之一。
要坚持反腐败斗争,必须争取绝大多数群众,使他们正确判断黑与白、善与恶、美与丑,自发自愿与黑暗丑恶势力作斗争,使清风正气始终保持强势劲头。当群众看到腐败现象不再袖手旁观,而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我们就多了些勇敢的斗士,少了些麻木的看客。(文/寻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