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开微店”,离违纪红线还有多远
2015-11-23 08:05:26 来源:
近日,吉林省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在自己的微信上开了“唐文忠的小店”,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号召朋友们成为自己的分销商。小店开张不到一个月,他已经有了28个分销商,这28个分销商又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不到一个月售出商品近万元。(11月16日《新文化报》)
尽管人们对开网店、微店司空见惯,但市委书记开微店推销本地特产的“先例”,还是引发了诸多争议。而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官员”身份和“经商”行为两个方面。其实,正是缘于“市委书记”的身份特殊,才显得其“开店”之举更具示范与引领效应。
通过市委书记开网店,我们可以看到“互联网+”思维对政府官员的不可或缺。这并非追赶时髦的高调空谈,而是政府官员适应市场发展变化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今年7月,国务院推出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市委书记开网店”不失为践行“互联网+”益民服务的创新之举。
不得不承认,市委书记唐文忠的做法是充满善意的;对百姓来说,也是一桩好事。但问题是,在考虑到结果正义的同时,也应考虑必要的程序正义。根据《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市委书记虽然自己没打算营利,但从纪律上来说,仍是不甚妥当的。
从中央明文规定来看,既想当官又想经商的“红顶商人”是不受待见的。不论是中央印发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通知,还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明确规定,都是禁止领导干部经商和兼职取酬活动的。
虽然,唐书记在自己的微信上开“唐文忠的小店”,是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但这也是领导干部参与销售经商的手段,只不过是换了一种与时俱进的呈现形式;尽管其公开承诺“佣金我一分也不要”,但这却不是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可以“网店经商”的理由,也不是保证其开发的下级分销商就能廉洁自律的筹码。
(文/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