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决策执行一体化
2015-11-23 08:08:51 来源:
2014年以来,湖北省大冶市渔政局班子组织纪律涣散,内部管理混乱,致使2012年和2013年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未及时发放到位,农业局、水产局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对上述问题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给予渔政局副局长郑瑞明、渔政局工会主席卢君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水产局党委书记、局长邱斌党内警告处分;对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黄东如进行诫勉谈话;对水产局分管渔政局的副局长张兆钢、渔政局局长袁知力进行约谈;责令农业局免去郑瑞明、李学龙渔政局副局长职务,免去卢君生渔政局工会主席职务。(2015年11月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要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落实坚决,自觉把落实主体责任纳入各项规范管理当中,切实抓出工作实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穿到实际工作当中,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通过近期全国各地相继开展的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我们可以看出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督查情况,整体较好,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普遍存在上级比下级重视,主要领导比一般领导的认识高,一把手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强调得较多,班子其他成员强调得较少的情况;有的认识不清,工作重心依然放在抓经济抓发展,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求优秀,但求无过;有的工作漂浮,在落实“主体责任”时局限于提提要求、听听汇报,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工作往往交由同级纪委负责;有的工作方法简单,满足于开开会、发发文件,缺乏有效手段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和规矩;有的缺乏担当精神,遇事推诿,只尽责不负责,只履职不担责;有的流于形式,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使得一些岗位的形同虚设,导致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不到位,遗漏许多问题。
干部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厘清职能定位,敢于履责、更要善于履责。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切实当好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廉政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思想引导,使各种纪律约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高度的行动自觉和责任担当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文/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