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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问题无“大小”

2015-11-23 08:28:25 来源:

  2015年9月,江西省抚州市纪委通报了1起党员干部违反组织纪律的典型案例:广昌县环保局原局长刘赟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出生年份,欺瞒组织,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给予刘赟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11月16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

  然而有不少党员干部却对虚报年龄案例的通报表示“同情”,认为“虚报年龄不是大错,何必小题大做深究。”“纪委太较真了,虚报年龄也要被处分!”“凡事都要遵规守纪。”“执纪监督确实严了。”对于这些“同情”的声音,该市纪委的态度表现得非常坚决,“干部谎报年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这并非小错误,而是对党纪的漠视,对党的不忠诚”,值得点赞。

  笔者认为,纪律面前,问题无“大小”。干部要真正懂规矩,守纪律,不要以为改个年龄是小事,吃吃喝喝是小事、摆摆官架子也是小事。纪律是干部的准则,也关系着人生的成功,要深知纪律的重要性。不能对“小事”掉以轻心,要从小事中遵纪守法,不违反规定。为官之道在于为民服务,干部就应当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把心系在群众身上,把走进基层当成大事,把拉近干群关系当成大事,把为人民服务当成大事。

  (文/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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