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开微店 是创新还是失职
2015-11-23 08:35:18 来源:
近日,吉林省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在自己的微信上开了“唐文忠的小店”,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号召朋友们成为自己的分销商。小店开张不到一个月,他已经有了28个分销商,又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售出商品近万元。(新文化报2015年11月16日登载文章《敦化市委书记开微店专门推销本地特产 不要佣金》)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许多商品可以在网上交易,“网购”“微店”从此兴起,给人们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由于成本低经营方便许多人开起了自己的微店。然而敦化市委书记开微店这一举措,由于身份特殊引起了民众热议,支持者反对者各说一词。
从唐书记承诺“开店的佣金一分也不要”,和一个月的销售额来看,他的初衷是好的,他是为了推广本地品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唐书记能与时俱进,创新理念,顺应互联网形式,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方面着手,事无巨细的关心到,这一点值得肯定。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把实体店与电商有机结合”,说一尺不如做一寸,唐书记用这样接地气的方式带头,也可以说带动了农村生产经营观念的转变。
然而,市委书记开微店是否真的利大于弊,值得商榷。首先,《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从法律、纪律上讲,不管动机如何,刚性规则不可违背。其次,市委书记虽然做了承诺,但是谁来监督是否真的没有从中获利,谁又来保证下级官员没有利用此事来行猫腻之事?微店之初本就用朋友关系扩散宣传,市委书记难免有权力影响之嫌,下级难免有碍于书记面子之疑。如果只是没有任何头衔的普通人,估计不会在一个月内发展这么多分销商。再者,公众会产生疑问,书记为什么要代言这家店而不是另外一家?是通过什么程序选出这家店的呢?书记代言难免会造成竞争不公平。市委书记可以推广地方某种特产,而不是代言具体某品牌。另外,市委书记亲自开店,反映出一种职能的错位。微商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能否成功,关键还是看当地的产品质量,产业的发育程度,而不是看开店者的影响力。
市委书记开微店,好处是有,的确起到“示范”效应,但更多的问题也是随之而来。想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心思可以理解,但应该注意方式方法。作为地方一把手,需要在其位谋其事,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要发展好地方电子商务,政府就应该从行政的角度来做好工作,比如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规范物流、发展网络、促进农村经营观念改变等等,这些都比直接参与到经营当中有更长远、更广泛的效果。(文/宁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