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有感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2015-11-23 09:27:45 来源:
前不久,中纪委对查处的一些省部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通报,里面涉及了许多新的提法,例如,对孙鸿志、廖永远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这“个人有关事项”是什么内容呢?2010年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进行了具体描述,主要就是要如实报到个人财产、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等有关情况。涉及的内容不可谓不隐秘,因此,每次的个人事项报告总有侥幸瞒报之徒,试图蒙混过关。
中组部2014年1月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中央和各级党委加强了个人事项报告抽查力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把抽查核实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对党组织是否忠诚老实的重要标志,作为领导干部是否清正廉洁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是否“带病”的重要诊断,切实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中。对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一律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并根据说明情况由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和干部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是否影响任用的意见;对有意瞒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发现违规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坚决维护报告制度的权威性和报告纪律的严肃性。
我们相信,中央的这一系列“组合拳”会让那些贪官们茶饭不思、夜不能寐,悬在广大领导干部头上的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会永远警示着他们。我们更加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表叔”、“房姐”等会在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下逐渐的消失,我们的干部队伍会越来越纯洁,我们的党风政风会越来越清正。
(文/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