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礼金是否受贿还不应以偏概全
2015-11-23 09:51:54 来源:
2015年11月17日,上海金山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金山工业区欢兴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金桂忠多次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并借为儿子举办婚宴、为孙子举办满月酒等时机违规收受礼金共计6600元。金山工业区社区纪工委给予金桂忠党内警告处分。(11月17日搜狐网)
领导干部利用节庆及婚丧嫁娶收受礼金,通常被称为“人情腐败”,其实人情不过是个幌子,实质仍是权力腐败。从涉及的人数与金额来看,其危害程度丝毫不亚于受贿罪。虽然彼此心知肚明,但送礼与收礼还是需要个名头,可以让彼此不那么尴尬,让权钱交易看起来没那么不堪,可谓是利益输送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润滑剂。除此以外,在节庆和婚丧嫁娶期间收受礼金,还有规避法律风险的考虑。没有明确的请托事由,不过是逢年过节的“意思意思”,似乎与受贿的距离很远,与礼尚往来的正常人情反倒很近。
“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反对四风”……一系列正风肃纪的“红线”在彰显执政党改进工作作风坚毅决心的同时,对反腐败也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诚然,在“八项规定”出台三周年之际,作为基层群众基本诉求的“扩音器”——村主任,却顶风违纪,违规收受礼金,实属不应。
事实上,随着“八项规定”与中央反腐的持续发力,通过大操大办高调收受礼金的行为,多数已经转入地下,所以案发率虽然不高,但在现实中仍普遍存在。如果不是因其他犯罪线索牵出而导致落马,大肆收受礼金的行为就很难败露,遑论受贿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罪名了。可见,无论收受礼金是否成为刑法的新罪名,都很难彻底遏制这股歪风邪气——只要权力过于集中又缺乏监督,权钱交易就会因需求强烈而以不同变种的方式顽强生存。
诚然,自觉抵制红包、收受礼金本应成为正风肃纪的公序良俗,正如金桂忠、何连云等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自然会成为人民群众的眼中钉、肉中刺,相关部门也会依规严格查处。杜绝腐败群众监督固然不可或缺,但在被惯性思维左右的同时,也不应以偏概全。(文/胤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