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异地任职是铲除滋生腐败的重要一环预览
2015-11-25 10:10:03 来源:
近期以来,有包括河北、河南和山东等多个省份的公安厅长被任命为副省长,以副省长身份继续兼任公安厅长职务。本报记者统计发现,在全国31个省份中,公安厅(局)长中只有8位从本省内部选拔担任,且以西藏、新疆、宁夏、云南、广西、甘肃、四川等西部省份为主。其中,甘肃、新疆、宁夏的公安厅长此前也曾长期在外省任职。 (《第一财经日报》)
随着反腐工作地进一步推进和深入,中央也在思考着怎样从根本上解决腐败这一问题。在这一时代背景之下,官员的异地任职会再一次成为焦点话题。官员异地任职是一项基本的干部管理政策。从汉代的“察举制”到魏晋南北朝的“门阀制”,选官用官带来了弄虚作假、任人唯亲、门第滋生。隋唐时期,随着“科举制”的推行,官员异地任职逐渐成为一种“模式”,尤以明清两朝执行最为严格。在封建专制时期,由于交通不便、通信落后等自然条件的制约,官员异地任职对官员的贪腐行为有一定的制约作用,但由于封建专制制度本身的缺陷,“天高皇帝远”的普遍情况,这种制约作用又非常有限,使得贪污腐败成了封建官场的基本风气。“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证明。
中国社会是个人情关系社会,在法制尚不健全、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各种交际应酬可以疏通工作通道,酒席、饭桌已经异化为工作的延续,很多工作需要在半公半私的人际交往中完成。而官员的异地任职在一定范围类回避了这样的“人情网”、“关系网”。官员到自己不熟悉的地方施政在一定得程度上可以促使官员办事更加的公平、公正。不用考虑到人情和面子,可以使他们减少顾虑,一心为公。减少他们贪污受贿的机会。
官员异地任职还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减少“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不利影响。官员可以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少受亲朋好友的影响,减少因亲朋好友的事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几率。
官员异地任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防止腐败,有利于加大反腐工作的推进。但官员的异地任职也会带来很多的社会问题。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还必须得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加强监督的力量,从根本上铲除滋养腐败的温床。(文/旸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