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扶贫腐败”刻不容缓
2015-12-09 15:49:26 来源:
7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2013年以来查办和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据介绍,截至今年5月,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8894人,占同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2%。(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5-07-22)
涉农和扶贫项目本来是帮助农村致富的一项利民工程,但从检察机关通报的数据来看,近年来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仍在高位徘徊,“小村大腐”“小官大贪”现象较为严重,不仅对国家财产造成了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不正之风,同时也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扶贫腐败”早以不算是个新鲜话题,发生案件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一般来说,像扶贫这种专项领域资金的腐败一般都呈现抱团腐败的模式。横向来讲,容易出现利益均沾的模式,纵向来讲,往往还是代际相传。同时,传统文化的制约也成为反腐最根本的影响因素,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由于文化层次、受教育层次不同,他们对于反腐的形势认知也是很不足的,他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分清道德标准和法制标准的分界线。
彻底根除“扶贫腐败”务必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只有出台相关的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管,尤其是要落实好各级党组织第一负责人的责任。而且在查处贪腐中要有“猛药去沉疴”的态度来严查、严惩相关违纪违法行为,以强化制度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警钟长鸣筑防线,防微杜渐保清白。一个个“扶贫腐败”的案例发人深省,引人深思。广大基层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才能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只有依靠制度管住了权力,才能斩断贪念,使干部的每一项权力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使干部的每一项工作都是为人民的利益所努力。(文/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