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清除纪检队伍中的腐败分子
2015-12-12 13:09:31 来源:
从山西有关方面获悉,山西高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俊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今年4月以来,山西省高平市已有历任三名市长先后落马,均被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或被双开移送司法。(凤凰资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党中央这样的认识,就是要让权力得到有效的监督,让有职权的人得到有效的监督,成为筑牢反腐败的屏障。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会滋生腐败。历史告诉我们,党内出现的绝大部分腐败行为,都是与权力监督缺位、失位密切相关。从小到如村会计的不上级别的党员干部,达到像周永康这样的正国级老老虎,都是失去了监督,最后形成了严重的腐败。
加强纪检监督,一直是我党纯洁队伍,严格治党的方针和政策。党成立之初,没有建立完善的纪检监察制度,出现了一些违纪党员,影响到党的发展。从党的第二届全国代表大会开始,党内就成立了纪检监察部,制定了处分条例。随着革命的斗争和党的发展,党内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在教育和处分违纪党员中,不断纯洁党的思想和队伍,挽救大量犯错误的同志。党的发展和壮大,与党内纪检监察的严格监督密切相关,监督为党做出了巨大贡献。
严格的制度,也需要严格的人来执行。党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同样的道理,党内监督管理条例,需要执法如山的纪检监察人员来认真实施。有严格、完善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却被一些做“好好人”的监察工作人员束之高阁,纪检监察制度也只能是废纸一张,起不到任何作用。
纪检监察部门混入了腐败分子,对党的事业危害更为巨大。用作监督权力、处分违纪党员干部的党内监察制度,被腐败分子拿着,就是腐败的权力。他们把这些权力用作获取腐败利益,用作保护腐败分子,用作打压党内的正直党员,会造成更为严重违法乱纪,让党内乌烟瘴气,成为了邪恶腐败势力打压善良的工具。
坚决清除纪检队伍中的腐败分子,就是整肃党内的党风党纪,就能够让党内监督更为到位、更加有力、收获更多的成果。(文/罗俞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