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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的本质不外乎权与利的交换

2015-12-12 13:31:22 来源:

  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后,只将其中一小部分上交至廉政账户,却将大部分的款项收入囊中。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制造这一清廉假象的安徽省六安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魏力生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网合肥)

  廉政账户是专为官员及时退还或者上交收受财物的专门通道。这条腐败官员自我挽救的通道,其本来目的是挽救濒临犯罪边缘的党员干部。而新闻中的廉政账户却成为某些官员“名利双收”的康庄大道。魏力生收贿后只将其中一小部分上交至廉政账户,却将大部分的款项收入囊中,以为制造清廉假象,能够成功钻出法律的空子,同时获得清廉名声,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官微尚能自爆,何况隐瞒受贿事实的小小心思?

  金钱诚可贵,自由价更高,秉承“有钱才是幸福”的腐败分子们收到贪污受贿的橄榄枝时,应三思而后省,取财之道应合乎道德规范和法律准则。诚然,中国普通公务员工资确实低,八项规定以来,更是扫清一切灰色收入来源,但是公务员的工资与职级挂勾,身处高级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如魏力生秘书长其人,或许不能靠工资发财,但是掌握好理财之道,过上小康生活还是绰绰有余,何苦要走上贪腐之路,受万民唾弃。老百姓间流传着一句熟语“为人莫做官,当官难,难当官”,官场如商场,官员要面对各种人情世故,利益诱惑,稍有差池,等来的便是锒铛入狱,与自由决别。身身居领导职位的高级公务员更应远离贪腐,珍爱自由。

  “利”字头上一把刀,既想要清廉名又要受贿利的贪官们,可曾想到悬在刀斧下的利益,岂是那么轻易能牟取到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我国传承几千年的取财之道。受贿的本质不外乎利与利的交换,这种利益交换不仅违背了传统道德,更挑战了法律的权威。不义之财不可取,站在触犯法律的悬崖边缘上大敛不义之财实为不智之举。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百姓们呼吁为民做主,关心民生的好官,部分仍妄想“名利双收”的官员不如回想,官微自爆、多起官员被“内人”举报的案件。需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文/罗俞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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