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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政怠政不作为也是“腐败”

2015-12-12 14:15:16 来源:

    近日,国务院大督查第二批核查问责结果公布。经有关地区核查和监察部审核,针对资金沉淀、项目拖延、土地闲置、棚改迟缓等方面的懒政怠政不作为典型问题,24个省(区、市)依法依规对249人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地厅级41人、县处级139人。(《人民网》9月29日)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在其位,谋其政”。“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更是要求领导干部有权不能不为。

  这种懒政怠政不作为的行为,虽不像贪污腐败那样嚣张恶劣,但其对党和政府形象威信的损伤、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阻碍、对广大群众的危害也是另一种形式的腐败。损害的同样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同样会激化党群、干群矛盾。

  治理懒政怠政不作为,狠抓政策落实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大督查力度,对懒政怠政不作为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依法问责,强化整改,抓好落实,要不断通过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监督巡查让不作为的现象不再出现。(文/胡艺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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