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您的位置:首页 >资讯频道 > 评论 > 正文

严查秸秆焚烧,不能只问责

2015-12-12 14:23:42 来源: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汪冬青介绍说,环境保护部卫星遥感巡查监测数据表明,2015年5月20日-7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共监测到秸秆焚烧火点1158个,较2014年同比减少961个,减幅为45.35%。从巡查监测数据及各地实地核查情况看,2015年全国夏季秸秆焚烧情况总体较2014年同期明显好转,但部分地区违法焚烧秸秆现象仍然存在,甚至出现秸秆焚烧火点数同比大幅增加的现象,秸秆污染防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光明网》10月10日)

  秸秆是成熟农作物茎叶(穗)部分的总称。通常指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菜、棉花、甘蔗和其它农作物(通常为粗粮)在收获籽实后的剩余部分。农作物光合作用的产物有一半以上存在于秸秆中,秸秆富含氮、磷、钾、钙、镁和有机质等,是一种具有多用途的可再生的生物资源,秸秆也是一种粗饲料。

  近几年,各地政府都采取了相应的秸秆焚烧处罚措施,比如罚款、问责、扣减当地政府绩效考核分、实行就地免职等。当地政府在这种高压的态势下不得不将这种压力“下放”到老百姓身上,从而造成了干群矛盾。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粮食产量大幅提高,秸秆数量也多,加之省柴节煤技术的推广,烧煤和使用液化气的普及,使农村中有大量富余秸秆。如何处置这些多余的秸秆成了老百姓心中的“痛”。一方面,美丽新农村建设要求不乱堆乱放;另一方面,为了保护大气,防治环境污染,禁止焚烧秸秆。有的老百姓白天明着不敢烧,到了夜间也会偷偷地付之一炬。

  治理大气污染,禁止焚烧秸秆,要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使老百姓“不敢烧”;另一方面,当地政府要加强技术扶持、财政补贴、宣传引导。比如,秸秆发电、制造建材、生产可再生生物等,让农民从秸秆多元化利用中获益,使他们“不愿烧”。解决焚烧秸秆的难题,前者只是治标,后者才是治本。(文/胡艺馨)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