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您的位置:首页 >资讯频道 > 评论 > 正文

遏制腐败需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2015-12-14 09:28:48 来源:

  据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海南检察机关决定对海南省吊罗山林业局原局长谢明东、尖峰岭林业局局长夏才明、尖峰岭林业局原副局长莫锦华等八名干部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十八大以来,干部落马被查已成为每天不是新闻的新闻,反腐的名单越来越长。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化,放任行为,进而滋生和纵容腐败的发生和蔓延,严重削弱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这是导致这份反腐名单越来越长,没有尽头的重要原因。

  在反腐之初,许多干部或出于害怕、或暂避风头,收敛了自己的言行,但随着反腐行动的持续,一些贪婪的干部开始忍不住了,于是开始顶风违纪、大肆贪污受贿。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党员干部务必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当前,老百姓对官场腐败问题深恶痛绝,实际上腐败行为就是领导干部出卖权力的过程,就是腐败的过程。

  要遏制腐败现象,就要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首先,要制定和建立一个健全的社会主义廉政法律体系,要让干部收敛、收心、遵纪守法,实现“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目标。其次,要有一套健全的法律监督体制,须将反腐工作持续的进行下去,有贪必肃、有腐必反,让所有干部不再心存侥幸,不再抱有幻想。再次,要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加强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提升干部的觉悟,断掉他们的贪婪之心。使每个党员干部都了解和知晓法律法规规定,这样才能形成一种遵法守法的环境,不给腐败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腐败现象就会渐趋减少,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文/格调)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