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天休假很可能就是“水中月”
2015-12-14 09:29:35 来源:
近日,河北、江西、重庆等地相继出台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实行“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的弹性休假模式,以促进错峰休假出行。
对于2.5天的弹性休假模式,国家旅游局曾明确指出,弹性作息需要在遵循国家法律规定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的前提下,将周五下午的工作时间提前安排到其他工作日中,使周五下午腾出来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而对于什么是“有条件的单位”,相关权威人士表示,机关事业单位是最有可能先行先试的“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看出,2.5天的弹性休假“对于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而言,能保证双休就不错了,很难有条件调整休息时间。”那么是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就真正是有条件的单位,笔者对此认为,未必!
任何机关事业单位都不是独立存在的,都是社会的一份子,你不能脱离整个社会独立存在。如果机关事业单位平时延长工作时间,周五下午不上班,老百姓会买账吗?这会不会加重老百姓的办事难。比如你平时怎么延长时间,是每天早晨延长,还是中午或者下午延长,让老百姓怎么来适应你的新工作制,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如果不把这些问题想好,想清楚,制订好应对策略,就匆匆忙忙地实行2.5天休假,那可能带来不少的弊端,老百姓不会满意。
人都是社会人,都处在社会当中,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早已习惯每天的8小时工作制,一切安排都以此为标准,如果你每天再来一个9小时工作制,干部职工能够适应吗?迟到、早退的形象可能会非常严重,这就让本来就广受诟病的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受到更大的挑战,让领导干部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指责。
此外,大多家庭的时间安排都是围着孩子在转,学校实行2.5天的弹性休假模式吗?如果实行2.5天的弹性休假制度,那么无疑会增加学生每天的在校学习时间,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这和当前的减负政策是相违背的,和教育部的学生在校时间规定是相冲突的。而且学生学习时间增加,休息时间自然要减少,这对学生的身体健康和身心健康都是不利的。如果学校不实行,那么有学生的家庭又怎么办?又怎么实行2.5天的弹性休假制度。
2.5天的弹性休假模式忽视了人和单位的社会属性,把人和单位孤立地看待,这样不太接地气的休假制度,很可能对老百姓,对单位职工就是“水中月,镜中花。”
(文/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