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如何“精”“准”落实
2015-12-14 09:45:29 来源:
据统计,至2014年底,全国仍有14个集中连片贫困区、12.8万个贫困村、7017万贫困人口,重点分布在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其中贫困发生率超过10%的有西藏、甘肃、新疆、贵州和云南,贫困人口数量超过500万的有贵州、云南、河南、广西、湖南和四川。 当下的中国,正在进行一项举世罕见的脱贫计划:未来5年内,使7000万人脱离绝对贫困。(《人民网》,12月1日)
在这种大背景下,也有扶贫造假乱象暴露的诸多问题,部份扶贫对象居然是富人。让舆论感到不安,尽管有关部门特别强调这属于个例,是“部分地区”的事,但扶贫对象居然都是“富人”,“被扶贫”的还有大量财政供养人员,确实离谱过了头。如此“精准扶不贫”,能蒙混过关,说明当下扶贫工作中仍有些缺漏。
那该怎样将精准扶贫“精”“准”落实,以避免“7000多万人脱贫”宏大目标打折扣?应看到,有关部门已在“精准”二字上下了不少工夫,如从2013年开始,对贫困人口全部建档立卡;为避免扶贫资金粗放化,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2014年也出台了一整套完整的资金管理办法。
问题是,扶贫毕竟是自上而下的政策落实过程,由于向下落实的层级传递链条较长,再严密的制度设计,再“动态”的管理,都可能遭遇“最后一公里”梗阻的末梢执行问题。因为“上”与“下”的信息不完全对称,若不纳入基层民众反馈式的强力监督,到了基层走样的概率不小。
源于此,要消除“精准扶不贫”之类的怪现状,就得着力保障处在“政策传递链末端”的民众的扶贫信息知情权,将扶贫信息面向基层更大程度地敞开,以吸纳基层监督力量。眼下很多贫困地区民众信息获知渠道较少,而建档立卡也更多的是应对扶贫层面上级监督,这导致他们很难参与到扶贫监督中来。在此背景下,扶贫信息包括扶贫项目确定、扶贫资金流向等的公开透明,必须向社会交底,包括对贫困地区民众的告知情况和底层具体反馈,也应记录在案。实质上,国家有关方面也指出,要“形成上下互动的检查办法”,贫困地区民众应成为上下互动闭环中的重要一环。
扶贫款不是地方政府的“唐僧肉”,更不是利益群体的黏合剂,而是“绝对贫困”人群的“保命钱”。这就需要打通末端民众的信息梗阻,发挥他们在精准扶贫上的监督作用,让精准扶贫能够“精”“准”落实。(文/郝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