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在监管之下阳光运作
2015-12-16 15:45:40 来源:
广东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危金峰涉嫌收受他人贿赂和非法获利3000多万元,另有4000多万元无法说明来源。据广东检察机关消息,危金峰案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正处于二审阶段。纪检人士认为,财政部门手握“收、支、监、管”四项大权,如不加强监督,很容易出现“灯下黑”,形成“批出来”的腐败。“给钱不给钱,财神爷说了算”(新华网)
在财政体制管理中,各国都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部门需要的财政资金,需要提前做好年度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批。不同的是,国外很多国家在上报后,需要国会、议会等机构监督、投票和审批。这些国会、议会等单位不审批,就没有钱用,审批少了,就面临部门关门的情况,美国政府就因为国会不审批新的财政拨款,出现多次关门歇业停发工资的情况,这是一种事前设置监督的制度;中国的财政资金一般是上报财政部门后,由财政主管官员审批,在年终向同级人大报告审核总盘子财政使用情况和预算情况,根本上属于事后监督的制度。
监督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权力,能够保证财政资金廉洁高效运用。在监督制度上的不同,特别是实行总盘子预算,让财政部门在具体操作上,有很大的执行权力。加上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政府实施的很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都需要政府负责,都需要财政资金支付,让国家财政部门的操作权力和执行权力空前扩大。监督如果缺位、失位,必然会让金钱和财政资金使用权力结合,产生各种腐败行为。
一个有很多审批权力的财政厅副厅长,从财政基层岗位一步一步刚上来,业务能力肯定出类拔萃,对财经制度也会熟练运用。这样的官员,失去监督,加上他自己运用业务知识逃避监管,必然会给监督和查处带来很大困难。这个被基层单位成为财神爷的厅官,能够用手拈总量估出行贿的金额,还真是在腐败路上很有心得。
严厉查处,必然会让这些腐败官员原形毕露。在腐败的路上,越走越远,必然导致丧心病狂;在用权的路上,越来越自大,肯定会出现很多腐败漏洞。这样腐败分子,长期在关键职位上,手中掌握着“收、支、监、管”四项大权,为所欲为,没有不敢做的,没有不敢收的,最终导致出现大量路人皆知的犯罪事实,他们以前刻意隐藏也会瞬间崩溃。
加强监督管理,让权力在监管之下,阳光运作,让财政资金真正用到国家的建设和运行上,才能够保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文/兴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