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应把握“两个方面”
2015-12-17 16:27:28 来源:
地方车改正在有序推进。尽管车改在地市一级尚未开始普遍实施,但“不够用”“倒贴钱”这样的基层声音,自去年车改破冰以来一直不断。针对公务交通补贴会否成为 “新福利”,如何切实防止公车、补贴“两头占”这些担忧疑惑,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解答。(《新华网》,12月9日)
针对我国公车制度中存在的公务用车费用高、造成财政负担沉重,公车私用现象严重,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问题屡禁不止等问题,国务院于2014年7月16日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标志着公车改革正式启动。2015年4月,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推进车改,为车轮腐败、公车浪费和作风建设,防止公车私用,跨出了很大一步。
公车改革看似是改变政府用车方式的小事,实质上却是政府“转变官念”廉洁从政的重大举措。虽然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车改已全面完成,情况更为复杂的地方车改目前正有序推进,但是如何科学制定车改方案,严格避免改革性补贴福利化、车补公车“两头占”,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思考、落实。
首先,要想真正实现车改初衷,使车改落到实处,切忌一刀切。中央层面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车改涉及的重要内容,如公务用车处置、司勤人员安置、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作出了科学翔实和较为刚性的规定,地方政府需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地区差异、行业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因工制宜制定“接地气”的车改方案;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补贴标准,必须符合节支要求,严格避免改革性补贴福利化;在中央定下的补贴标准上限内,各地结合出行频次、岗位划分等情况细化补贴标准,尽可能将车补做到公平公正、符合实际,让“便宜”无处可贪;通过统筹资金来解决“级别低出行多”问题,充分照顾广大基层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
其次,要想确保改革不变形不走样,需加强专项督查,实时动态监管。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鼓励群众监督举报,积极引入舆论和群众监督力量,将公车使用暴露在阳光之下;地方要加强保留车辆管理,除特殊用车外,应当对保留车辆实行标识化喷涂、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等手段,做到实时动态监管,避免公车改革走回头路、“翻烧饼”。(文/郝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