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司法公正,遏制“高墙内的腐败”
2015-12-21 06:41:44 来源: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刑事执行检察的11项主要职责,要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加强刑罚交付执行和变更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保障等工作重点,并就改进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提出了明确要求。(人民网 12月17日)
随着反腐的深入,近年来诸多减刑成“提钱出狱”、保外就医成“保而不医”等高墙内的腐败案件屡屡爆光,本该接受法律惩处的人却在狱外逍遥人生,让人唏嘘不已。司法中的人性化政策,如今却被演变成了个别人权钱勾结、借机剑财的工具,成了罪犯逃避法律惩处的歪门邪道。这些知法犯法的行径必须警惕并予以遏制。
高墙内的腐败问题折射出的是司法不公,是顺利推行依法治国的“暗礁”。高墙内腐败是对法律的亵渎,严重背离了司法公正的原则,与今天全面提倡的依法治国完全是背道而驰,甚至可以说从某些方面动摇了立国根基。国家在出台假释、保外就医的这些制度时,是针对服刑者本身确实存在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而制定的制度,本是司法的人性化体现,如此却让某些官员警员找到了权钱交易的特殊通道,让罪犯披着“合法”的外衣公然逍遥法外。这严重影响了司法公平、公正。
遏制高墙内的腐败需要在制度的完善下功夫,堵住漏洞,让别有用心者无漏可钻。需要加强审查和监管力度,让制度在阳光下运行,杜绝“暗箱操作”。更需要严格查处严厉问责,让敢于“试法”者接受严厉的惩处。如此方能确保司法公正,维护法律的权威,推动依法治国进程。
(文:高原)